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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下落不明,十二万蒙古大军之中,一对一,谁也不是陶剑芳的敌手。
唯有发挥蒙军铁骑的冲杀优势,源源不断,不给他一口喘息之机,将他的气机耗尽了,才有战而胜之的机会。
试问天下,有多少陆地神仙、大宗师,可曾以一人之力阻挡上万的铁骑大军?
一入战阵,还不是一样的烟消云散,人头落地,淹没在如山白骨之中。
就算是楚青青的一剑青蛇、陶剑芳的一剑青龙,也不是想发就发,都需要积蓄气机。
若是在广袤大草原上,若是面对铁骑轮番冲杀,一样是身死剑折。
最终的结局,不会有多大差别。顶多就是,你多杀几个,我少杀几个罢了。
一人灭一军,一人灭一国,何其难也!
上一次,陶剑芳和诸葛无恙装神弄鬼,夜闯蒙军大营,打了蒙军一个措手不及,玩的是很阴。
这一次,陶剑芳敢一人下城,也是占尽了地利。
狭路相逢勇者胜,钓鱼城之下,就是最狭最狭的狭路。
所有,蒙军铁骑无法完全展开,无法发挥最大的优势,让陶剑芳捡了一个大便宜。
在损失了五百多名铁骑之后,铁血无情的耶律铸终于止住了无畏的冲杀。
并不是耶律铸怕了,而是他试明白了。
只见耶律铸在阵前挥舞令旗,两百台回回炮齐开炮,三万名弓箭手弃弯弓,钓鱼城的天空,又再度黯淡了下来。
一场最大的“石雨”和“箭雨”,一起射向新东门下的陶剑芳。
为一人专门刮两场雨,耶律铸对陶剑芳,绝对够意思!
离合州十里,有一个有名的小镇,青云镇。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这是一个繁荣而有底蕴的小镇。
这一天,天清气朗。
一个落魄的江湖汉子,披头散发,弓着腰,缓缓走向青云镇。
他身上,估计是有旧伤。
他的一身白衣,皱皱巴巴,一定是被浑水浸泡过,都已经变得灰白。
他手持一把射雕弓,身上,却是一支箭都没有。
估计,这应该就是天底下最落魄的射手。
不过,几天之前,他还是天底下最豪气的射手。
他的箭,通体纯金,价值不菲。
讲句实话,被他射,真是发财的好机会啊。
只可惜,能够发财的人,并不多。
他就是,一代箭神东方白。
这青云镇,东方白以前来过,他最喜欢镇口桥头的那一家小店,爽口的鸭血粉丝,还有那一碗甜蜜蜜的火晶柿子,想想都会流口水。
每次路过青云镇,他都要每样吃三大碗,才能心满意足地启程。
也不知怎么的,在蒙哥大汗金帐之内,喝着美酒,吃着手抓羊,他都会忍不住想这一口。
毕竟,这是小时候的味道,妈妈的味道。
东方白轻扣店门,“掌柜的,有人吗?”
店内无人回应,更无人开门。
东方白一阵恼怒:做生意,怎么起那么晚?莫非,今天不开工,早早打烊了。
幸好,店门并没有锁,东方白轻轻一推,就推开了。
东方白傻眼了,小店之内,一片萧杀,几个被削掉半边脑袋的宋人,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早已看不清模样。
从身上的衣服,隐约能看出来是店伙计。
东方白提起的脚,再也没有踏进去。
因为,店内尸虫满地,完全没有一片干净之地,完全没有下脚之处。
东方白一惊,心内悸动,作为一代箭神的陆地神仙,竟然吓得后退一步。
他知道,这是刀痕,而且是蒙古弯刀的杰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