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去世前一天,该药店为约翰·威尔逊先生的一个处方配了药,确切地说,算不上配药,只是一些现成的三硝基小药丸。我要求看看那种药丸,他给我看了,我登时心跳加速,这些小药丸的颜色和巧克力完全一样。
“这是毒药吗?”我问。
“不是的,先生。”
“它是治什么病的?”
“降血压。有些心脏病人也需要服用,比如心绞痛,这种药能减轻血管压力。对于动脉硬化——”
我打断他的解释,“我得承认听不太懂你的话。服用它会引起脸色潮红吗?”
“那是肯定的。”
“如果我吃个十片八片甚至更多,会有什么事?”
“我建议你别试。”他冷冰冰地答道。
“你不是说它不是毒药吗?”
“很多能致人死命的东西都不叫毒药。”他还是那么冷冰冰的。
我心情愉快地离开药店,总算在大海里捞起点东西了!
我现在知道约翰·威尔逊手里有作案工具,但为了什么呢?他来比利时是做生意,暂时住在戴鲁拉德先生家,两个人并不很熟悉亲密,戴鲁拉德的死亡显然对他也没有任何好处。不仅如此,通过英国方面的调查,证实他患心绞痛己经多年,有那种药也合情合理。然而,我确信有人在巧克力上动了手脚。那人开始时打开了新买的一盒,发现里面装得很满,接着打开了旧的一盒,将剩下的那块巧克力掏空,塞进三硝基小药丸。按巧克力的大小看,估计能塞进二三十粒。是谁干的呢?
房间里有两个客人,约翰·威尔逊有工具,德·圣·阿拉德有动机。别忘了,他不仅是个狂热分子,而且是狂热分子中最极端的宗教狂。他会不会想办法弄到了约翰·威尔逊的药呢?
我心里有了个小主意,我知道,黑斯廷斯,你就喜欢嘲笑我那些小主意。为什么威尔逊需要去药房买药呢?他是老病号,出国时应该随身携带足够的药。我又一次前往路易丝大街的房子。威尔逊不在,我见到为他整理房间的女佣费利斯,立刻询问她,是不是前些日子威尔逊先生盥洗室里丢失过一个药瓶子。这引出她憋了很久的满腹牢骚:确实有个瓶子找不到了,她费利斯为此蒙受了不白之冤,显然那位英国绅士以为是她打碎瓶子不想承认,其实她离那瓶子八丈远,根本没碰过。她心里有数,肯定是珍妮特干的,她就喜欢四处乱转,她就不该——
她说个没完,我匆匆安抚她几句就离开了。我已经明白了案情,现在要做的是找到证据证明案情,这并非易事。我确信是德·圣·阿拉德从约翰·威尔逊盥洗室拿走了那瓶三硝基药丸,但要让别人确信,得有证据,我却什么证据都拿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