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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法再浑水摸鱼,在被厂长臭骂一通后,决定去自首。和罗恩估计的一样,由于号外的内容写得心惊肉跳,他害怕再这么躲下去就会被人扣上猎奇杀人的罪名。
肇事地点靠近一条无名小街和第四十四街的交叉口,从交叉口向右拐不远便是。由于紧挨着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理应可以看到远处的案发现场。在被问及肇事地点时,马克表示不知道那条小街的名字,不过在给他看了地图以后,他用手指在上面点出了撞人的地点。第四十四街紧贴着里面有大片树林的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的西侧,沿着公园贯穿南北。
综合女孩父母的话来看,出事地点距离丽兹到家仅剩下了区区五十码。马克证实,出事时间是夜里的十一点左右。
将这些已查明的事实汇总起来后,罗恩同威利交换了各自的看法。既然有了新的重大发现,就有必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此,二人也同样需要事先将想法统一。
二人都认为,这个有着解剖癖的猎奇者的住所应该就在第四十四街或水库路的附近,抑或这两条街的周边某处。理由在于,凶手在路上发现丽兹·奥斯特里茨的尸体很可能是一种偶然。就是说,他是碰巧路过,而时间是深夜十一点,这极有可能表明他也是在返家途中。
再者,他把一个年轻姑娘扛回家,愣是没被任何人看到,这不正说明发现尸体的地点与他家相隔不远吗?假如相距很远,被人撞见的风险就会增大。第四十四街虽说不是主干道,可也并非车迹罕至。凶手想必对这一点了然于胸,否则他也不会有胆子把尸体扛回家。
这一回凶手也同样没有杀人,只是对路上发现的女孩的尸体施行了意图不明的手术而已。也就是说,他在尸体上动了带有猎奇性质的手脚。对于醉心于解剖的人来讲,在自家门口出现了第二具女尸实乃一大幸事,简直像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他可以把尸体搬进家门,随心所欲地进行解剖。
很难想象凶手发现尸体的时间会大大晚于夜里的十一点。车祸发生后经过的时间越长,即丽兹长时间横尸街头的话,尸体被其后路过的司机发现的概率就越大。不要小看了第四十四街的交通流量,尸体随时都有被发现的可能。即便当时阴差阳错没有过往车辆,可也迟早会被路人发现。无论是过往车辆还是路过的行人都没有看到尸体,这正表明了猎奇者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