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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而鞋子的鞋跟则从袋口突了出来。
“为验证这两样东西的习惯性摆放方式,我们做了实验。结果发现,绝大多数女士在放置帽子时,习惯将帽檐朝上,帽顶朝下;而且,当她们放鞋时,如果鞋上有大的装饰扣,就像这双,她们总是让鞋跟朝下的,这样,纽扣就不会挂在鞋袋上。但壁橱中这两件物品的摆放方式却表明:摆放者对女性的习惯一无所知。结论同样非常明显——那双鞋和那顶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这事是一个男人干的。因为男性放帽子时习惯让帽檐朝下,而且男人根本无法理解纽扣的重要性。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这是因为除这双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没有纽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参照先例了,如果是个女人的话,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我承认,如果将这三件物品单独分开,一件件来看,那么,它们确实微不足道,毫无说服力。但如果将三件东西结合起来看,它们所表明的强大事实则是不容忽视的——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摆在那儿的,所有这些都是另一个人干的——一个男人。”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尽管越来越嘶哑,但却饱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和这最新的推断有着密切联系。”他接着说下去,“韦弗先生和我在检查盥洗室时,发现了一起狡诈的偷盗事件。韦弗先生的剃须刀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踪了。周一下午五点半以后,韦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须刀修了脸,然后把它擦干净,放回了剃须器内,因为这是他的最后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没准儿还得用它。韦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带新刀片。周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实是八点半,因为弗伦奇先生九点就到,他得在老板来之前处理完一些事情并准备好报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脸,这时他发现,昨天傍晚还搁在那儿的刀片不见了。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弗伦奇先生没有备剃须刀,他从不自己刮脸。
“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有人在周一夜里或周二早上赶在韦弗先生来之前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谁用了它?只有两个可能性:弗伦奇夫人或杀害她的凶手。弗伦奇夫人可能把它当作某种切割工具使用;凶手可能用它剃须。
“两个可能性中,第二个当然更站得住脚。请记住:凶手受条件的制约,不得不在店里过夜。他待在哪儿最安全?当然是在寓所里!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楼道内游荡,或者躲在什么地方,他都不可能获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为夜班员整夜都在楼内巡逻。注意——我们发现有人使用了刀片。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须这道程序。为什么不呢?我们知道,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行政人员,上班时,他得收拾得体面些。既然暂住在寓所里,为什么不趁这机会刮刮胡子呢?这家伙显然是个冷血杀手,这件事不仅没有否认这一点,反而使我们对此更加确信不疑。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出了些问题。是断了吗?为什么不可能呢!这把刀片反复用过多次,已经很脆弱了,将剃须器合上时如果用劲稍猛,刀片很可能就会绷断。我们姑且假设是这样,那么,凶手为什么不把坏刀片留在那儿?这是因为凶手不仅是个奸诈的恶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看,还是位出色的心理学家。如果将一把坏刀片留在那儿,人们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还好好的,绝不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它前一天就断了。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们怀疑或回忆的刺激物也就不见了。被改变之物对大脑产生的刺激要比失踪之物产生的刺激强得多。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是会这么想的。说实话,我觉得取走刀片之人干了件正确的事——在他看来,这是明智之举。事实证明,他判断正确。若非我追问此事,韦弗先生几乎就已经忘了这把失踪的刀片。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则是因为我一直本着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调查。”
埃勒里说着微微一笑。“诸位也明白,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只是假设和多少有些无力的推理,但如果将我在过去十分钟内所介绍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实结合起来,我想,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脸,刀片断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把刀片只是发挥了它的合理用途,并未移作他用;这进一步说明,凶手是个男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时探讨到这儿,接下来,我们将思考另一个全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看,它也是整个调查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听众席上发出一阵声音,那是身体和椅子发出的摩擦声和急促的呼吸声,但所有的目光却始终驻留在埃勒里身上。
“诸位可能认为,”他的声音平静、冷酷,“牵扯在这个案子中的不止一人。你们可能完全无视香烟这一确凿罪证,仍执着地认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她仍有在场的可能,另一人——一个男人——在放置鞋帽时,她可能就在边上站着或干着别的什么事。我立刻就能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倾了倾身。“女士们,先生们,请问哪些人有权力进入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钥匙的持有者。他们分别是:弗伦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小姐、玛丽昂?弗伦奇小姐、韦弗先生。奥弗莱厄蒂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