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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照片上的尸体到底是几个人的。还有一张照的更清晰,上面是一块乌青的碎肉,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小眼儿。我强忍着头皮发炸胃里泛酸等一切不适应看完。我拧着眉头问他,“这,这是?”
“你想必也知道,闵王台先前死了人。”老道在一边叹了一口气,“这个照片是我亲自照的。你看了照片就受不了了?”他神色有些戚戚,“那真实的阵仗比这更惨的多,若不是我恰好游历到那里,怕是死伤还会更多,不出三日,那方圆几十里恐怕就都没有活人了。”
“这,这都是那虫子所为?”我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躲着他尽量远点,这个不是玩的,他从我身上挖下来那些长了虫子的烂肉还都在他兜里揣着呢。心想你要是真有这么大能耐你还来忽悠我干啥?
“那虫子虽然厉害,却也还不过是助纣为虐罢了。”他叹了一口气,“你不是见过那个罐子么?你就没发现别的什么问题?”
我听他这意思是还有比这虫子更可怕的东西?我耳边突然响起那罐子里的声音。那个臆想中的爪子就像在我心里挠来挠去一样。
他伸手从我手中抽走一张照片,指着上面说道,“你看看这个。”
我瞪大眼睛,往那张照片看去。上面血淋淋的一堆残肢断臂,旁边放着一个东西,先前我被照片的血腥一下子镇住了,没敢往细里看。我这才注意到那堆烂肉里的东西,刺刺楞楞的一个罐子,我一下子就愣了。我指着照片说不出话来,“这这……”
这时候忽然门口听到车喇叭声音,一会儿王富贵,老九,还有先前那个小杂毛刚子从门口走了进来。老九一进门就抽着鼻子问我,“鱼爷,你这屋里杀鸡了?”然后一抬眼看见正在放拖把的桃子了,跟我问道,“这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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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篇:
快过年了?果然,真的快过年了。
我挠挠头,或许,我该准备过年了!我跟自己说。
去年也是过年。记得满世界拥挤的人群,我在那些夹缝中与那个我以为要欺负我一辈子的女人钻来钻去,在各个林立的商店里寻找着过年的衣物。
我的脚很大,应该是45码的,其实有时候,44码的也能穿得上。只不过,那样这双鞋子的寿命只会有一周,我的脚趾头就会很暴力的把它的鞋帮子挤裂开,所以,我能够买一双合脚有看起来比较顺眼的鞋子就成了一个老大犯愁的事情。
所以,我就懒得去逛街买鞋子。因为我不喜欢去思考一些让人感到不快的事情,虽然大多时候都在思考这类的事情。所以,在这个女人出现之前,我的鞋子都是张开大嘴,华丽的在脚上喘气。也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或许,因为这类的事情让我麻木了。当一些浓郁的气味在办公室里飘来飘去的时候,我就会再去买一双换上,所以,我长年累月的只有一双鞋子在我的脚下喘息,陪我走来走去,有时候还要跑,或者踢球,打球什么的。
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的鞋从一双变成了两双,继而三双,后来五双。而且都很合脚。所以我就感到很满足,因为我不必要再去穿小鞋了。虽然这些鞋子都看起来怪模怪样。但是不得不赞叹,的确是很舒服。我最喜欢的一双大头鞋子。至今有时候我还会穿它,它跟别的鞋子不一样,因为我有种修补它的欲望。或许因为它暖和,而且穿上它的时候,会让自己感觉像是踩在了一对咪咪上面,柔软的让人感到惊心动魄。这些鞋子我至今都在穿。一直到现在。我好像去年一年除了在海滩上买了一双拖鞋之外,就再也没买过其他的鞋子。
或许,真的是合脚的鞋子才会让人穿得更久一些。
我得去买双鞋子。我得自己去找一双合脚的鞋子。不止是因为快过年了。
我束手无策的看着眼前的熙熙攘攘的人流,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寻找一双可以让我感觉舒服的鞋子。
终于在我的脚从第46双鞋字当中艰难的拔出来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了一双象是落了许多灰尘的一双鞋子,不漂亮,可是看起来然人觉得踏实。我走过去,拿下来穿上一只。嗯~很舒服。很合脚,很强,不暴力。在穿上另一只。。。。。嗯。站起来。。蓦然发现,两只鞋子是一顺边的。旁边娇滴滴的卖鞋小姐,娇滴滴的说:先生,对不起,这双鞋不卖。我惊……莫非她看出来我是个傻瓜了么?我悻悻然的说:我的脚感到很舒服,我想买一双同样的鞋子,当然,它要看起来不是现在这样这么有个性。
娇滴滴的小姐一皱眉头,因为我在这个鞋柜已经试穿了10几双鞋子了。甚至我身体最坚硬的脚后跟都因此磨得通红。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她的不耐烦甚至还有鄙视。毕竟,像我这么帅气这么年龄的人来讲,自己来买鞋子总是一件让人觉得羞耻的事情。
我落荒而逃,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那双一顺边的皮鞋。
甚至我在逃跑的时候,那双旧的鞋子的鞋带我都没有系利落,就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跑了。
直到到了下一个鞋店。等到我出来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我的脚后跟开始变得疼了。
我坐在路边的花坛上。抽一根烟,看着这个马路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大家都穿着不同的鞋子,有些花里胡哨,有些规规矩矩,短的,长的,尖的,圆的,方的。我赧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