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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满满一汤匙由宁加·马梅斯坦发明的一种药水:从池塘里舀来的泥水混上一些沙子、树叶和一些水泥灰,还有从亚尼夫妈妈那里拿来的一些阿司匹林。然后,他们就决定用毯子将他裹起来,送到干河去,用他做以撒式的燔祭,就像他们从《圣经》里学到的那样。这是罗能的主意,他甚至还跑回家取了一把切面包的刀。去干河的途中,这个温斯顿一直都安安静静地躺在毯子里。事实上,他似乎很高兴,在那里感激地摇晃着尾巴。说不定他还以为他们是要把他送到兽医那里去呢。不管是谁,只要挨近他,他就会舔一舔你的脸,或者舔一舔你的手。到了干河,他们捡来一些石头,筑起了祭坛,接着就把那只不做任何抵抗的狗放到祭坛上。他带着一种好奇的神情看着他们每一个人,那样子就像一个婴儿,他是那么信任他们,似乎他确信自己这会儿正处在一帮充满爱心的朋友中间,似乎他确信自己懂得这个游戏的玩法,他也很高兴同他们一起做这个游戏。他的那些伤口令人作呕,可他有一张俊美的脸,有一双棕色的能够表达思想和感情的眼睛。有时候是有这种事的——难道不对吗,费玛?——你看着一只动物时,你会认为他能记得我们人类已经忘记的事情。或者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可无论如何,他是一只肮脏的、让人极不舒服的狗,身上生满了跳蚤和壁虱,还一直在那里讨好众人。还有,他喜欢把脑袋送到你的两只膝盖上,在你身上流口水。
迪米建议采集一些青枝绿叶和鲜花,把祭坛装饰装饰。他甚至做了一个小花冠戴在温斯顿的脑袋上,就像他们在幼儿园里每逢有人过生日时做的那样。他们把他的前爪和后腿紧紧地捆在一起,但即使这样,他还在那里讨好大家,在那里高兴,在那里一刻不停地摇晃着尾巴,好像成为众人的注目焦点他真的感到很开心。哪个不留神,就要被他舔上一口。接着,他们开始抓阄:宁加·马梅斯坦做祷告,罗能掘墓,而他,迪米,抓到了亲手屠杀的差事。起初,他想不干——他找了一个借口,说自己的视力不太好——可他们取笑他,还生气了,说抓了阄就得算数,别他妈的软心肠了。所以,他别无选择。只不过就是杀不死他。切面包的刀在他手里颤抖,狗也在一刻不停地活动着。他没有割断他的喉管,反倒割下了他的半只耳朵。狗发疯了,开始在那里娃娃般号叫着,一边似乎是在向空中乱咬。迪米只好再次下刀,动作飞快,以便制止他的号叫。但这一次又没有刺中喉咙,面包刀刺中了他腹部附近一块柔软的地方,因为温斯顿在那里不停地扭动,不停地尖叫,血流如注。亚尼夫说:有什么关系呢?没那么可怕,只不过是一只臭气熏天的阿拉伯老狗罢了。宁加说:再者说了,他得了水肿,无论如何是要死的。第三次,迪米用尽了全身气力猛扎下去,却扎在一块岩石上,面包刀折成两截。握在他手里的只剩下了刀柄。宁加和亚尼夫于是就按住温斯顿的脑袋说:来,快点,你这个蠢货。把刀子捡起来,下手务必要快。但是,捡起来的刀子又不够长,根本不可能锯断他的喉咙。狗的喉咙所在的部位淌满了血,变得滑溜溜的,所以他每次都刺不到该刺的地方。到后来,每个人身上都沾满了血。一只狗哪来那么多的血呢?或许是因为他患了水肿的缘故吧。亚尼夫、宁加和罗能于是就跑开了,那狗也把绳子咬松了,从祭坛上下来了,可松绑的只是前爪,两条后腿还是牢牢地绑着。他一路尖叫着,不是狗的尖叫,倒更像女人的尖叫。他肚皮着地,一路把身子拖了过去,既而消失在灌木丛中。迪米意识到其他人都不在现场了,于是惶恐地朝他们追赶过去。最后,他在公寓楼下面的车库里找到了他们,原来他们正在车库里躲着。车库那儿有个水龙头,他们设法洗掉了身上的血迹,但他们不让他洗,他们责备他。温斯顿这会儿不活不死的,这是对不能说话的动物的残忍,而这全是他的错;罗能从家里拿来的面包刀也折了,这也是他的错。他们责备他,还因为他会告发他们,他们了解他这一点,他们于是用脚踹他。他们还剩余一些绳子,宁加说:现在,这里举行英蒂法特[3]。我们来绞死迪米。只有罗能还比较公道,他对他们说:首先让我把他的眼镜放在一边,这样眼镜就不会弄碎了。所以,他没有看清是谁把他捆绑起来的,在他们揍了他之后,他也没看清到底是谁站在那里冲他身上撒了一泡尿。他们就任凭他被捆绑在楼下的车库里,然后就跑开了,一边还大叫着:他这是活该,谁叫他要杀死温斯顿的呢?他没有告诉那位发生这事时应该在照看他的邻居。他只说是在池塘里玩脏的。如果爸爸妈妈知道的话,那他可就完了。
“你准备告诉他们吗,费玛?”
费玛想了想。在迪米忏悔的时候,他一直在摩挲他那患白化病的头发。他仿佛在做着一场噩梦,他感到那只狗、迪米和他自己已经合为一体。“他们心蒙脂油。”这句话所在的《诗篇》还说:“我的心因愁苦而消化。[4]”他认真地说道:
“不,迪米,我不会告诉他们的。”
小男孩歪起脑袋,久久地斜视着他。厚厚的镜片背后,那一双兔眼似乎极度痛苦,但却满含信任,好像他这会儿正试图通过那只狗的双眼来表现他起先所描述的一切。这就是爱。
费玛颤抖起来,仿佛他的一双耳朵从外面,从黑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