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穿越 > 风雨大宋 > 第101章 要热闹(2/2)
听书 - 风雨大宋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第101章 要热闹(2/2)

风雨大宋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21:55:14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分享到:
关闭

潘家。弟弟姚守信回来,身为朝廷命官,嫂嫂在人家里为奴,他如何自处?也失朝廷的脸面。待到赎人回家,主人不许,便就无可奈何。再说商契,两方立约,订好时限价格,做成了自无话说,做不成的时候也多有。此时穷索保人,必要赔偿另一家的损失,没个数目,往往倾家荡产。依我之见,以后不管是身契还是商契,在订立时,都要加上违约条款。”

  马寻道:“提举何意?既已立契,如何还许人违约?”

  杜中宵道:“世间事哪个又有把握一定如何?必定有人违约,不能强行不许。在立契的时候,可以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该如何处置。比如一笔生意,押金多少,生意数额多少,一方毁契,该赔偿另一方几多钱款。如此,生意人遇到了难处,早早知道生意做不成,可以毁约赔钱,不耽误做其他生意。”

  杜中宵所讲的,其实就是合同不能执行时的违约金。这个时代,立好契约一方毁契如何赔偿是有规矩的,但违约金不是普遍现象。大多时候,是一方不能执行契约了,便逃得不知去向,只能向保人求偿。

  不是用押金,或者资产抵押保证契约执行,而是让保人做保对商业是不利的。身契不必说,像姚家的例子,有了钱也赎不回人来,明显不合理。商业行为也不利,保人必是地方大户,他们权势太大了。

(快捷键:←) 上一页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章 (快捷键:→)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