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穿越 > 国防论 > 第一章 摘要,自拿破仑之亡,普人日以统一德国为事,所持以号召者则民族主义也。顾奥亦日耳曼族也,故普奥之役,时人谓为兄弟战争,大不理于众口,而议会中方且与俾斯麦变为政敌,举前年度之陆军预算而否决之。1866年春夏之交,普人于战略政略之间乃生大困难,盖以军事之布置言,则普国着手愈早则利愈大,而以致治之关系言,则普若先奥而动员,微特为全欧所攻击,且将为内部国民所不欲。(西部动员时,有以威力强迫始成行者)普王于是迁延迟疑,而毛奇、俾斯麦用种种方法仅告成功,苦心极矣。数其成功之原因,则一为政府之坚忍有力,二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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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摘要,自拿破仑之亡,普人日以统一德国为事,所持以号召者则民族主义也。顾奥亦日耳曼族也,故普奥之役,时人谓为兄弟战争,大不理于众口,而议会中方且与俾斯麦变为政敌,举前年度之陆军预算而否决之。1866年春夏之交,普人于战略政略之间乃生大困难,盖以军事之布置言,则普国着手愈早则利愈大,而以致治之关系言,则普若先奥而动员,微特为全欧所攻击,且将为内部国民所不欲。(西部动员时,有以威力强迫始成行者)普王于是迁延迟疑,而毛奇、俾斯麦用种种方法仅告成功,苦心极矣。数其成功之原因,则一为政府之坚忍有力,二为(3/4)

国防论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19:56:18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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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亦不至于偾事。

第二种之人物,颇足以经营小事,而临大事则易为所抑压。例如,见一人之横祸,则能披发缨冠以往,而视及国运之将亡,民生之病苦,则亦徒自悲痛而不能自奋。此种人之于军事,其动作颇能和平,而不能建大功,其或智力出众,未始不可建特殊之事业,然而鲜矣。

情之易激而烈者,既不适于世矣,彼其长在于发动之强,而其短则在经过之速。此种人物若加以名誉心,则颇适于下级军官之用,盖其职务之动作,以短时间而告终也。鼓一时之勇以为大胆之攻击者,数分间事耳,反之一会战为一日数日之事,一战役为一年二年之事业也,则与此种人实不相宜,感情速而易变,一失平衡,即成丧气,是用兵者所最忌也。然必谓易于激动之人必不能保其感情之平衡,是又不然。盖易激之人,思想颇高,而自尊之情,亦即由之以生,故其事之及于误也,则常惭愧不能措,故若裕以学问,加以涵养,阅历渐深,亦能及于感情强健之域。

大凡军事上之困难,犹若大容积物之压迫然,旋而转之,非大有力者不可,具有此力者,则唯此第四种具深潜激情之人,此情之动犹若巨物之前进,其速度甚小,其效果则甚大。顾以此种人为必能成功,则亦属误解,未开国之英雄,一旦因自制力之缺乏而挫折者,屡屡见也,是亦由其智力之不足,而易为情所驱使者也,然顾开明国中亦未始无之。

我侪于此不惮反复重言以申明之,所谓感情上强健者,非其情感发动之强之谓,当强情之发能不失其平衡,而动作犹为智力所支配,譬若大舟涉风,颠倒辗转,而罗盘之针尖,常能不失其方向,是为感情之强健。

(戊)性格上之强健

性格之强健云者,即人能确守其所信之谓。所谓信者,固不问其说之出于人,或出于己也。意见之变易,不必由于外来之事物,即一己智力之因果作用,亦足以生影响,故人若屡变其意见,则不能谓之为有性格之人。性格云者,确守所信,而能持久者也。如持久力或由于聪明之极或由于感觉大钝,其在军事,则印象及于感情者强,而所见所闻之变幻不可测,乃至于怀疑之,甚且举其已定之径路而逸出者,决非与世间常事所能同日语。

战时而欲决行一事,其根据大都属于臆测,决不明了。故各人意见之不同,亦以战事为最。而各印象之潮流,乃时刻迫其所信而覆之。此则虽毫无感觉之人,亦不能不有所触动。盖印象过激而强,则其势必将诉诸感情也。

故非见之极深,知之极明,则不能确守其固有之原则,以指导一切。唯原则与事实,其间常有一种间隙,弥缝于其间者,则不仅持推测因果之智,且有赖于个人之自信力。故吾人当动作之始,不可不先有万变不离之信条,苟能确守信条,不为物动,则行为自能一贯,此则所谓性格之强健也。

感情能常得其平衡,则大有助于性格,故感情之强健者,其性格亦多然。

吾侪于此,又不能不举类似此性之执拗(愎)一言之。

执拗云者,人之所见愈于己而拒绝之之谓。既有能力足以自成一见解,则其智力必有可观者在,故执拗者非智之失而情之失也。盖以意志为不可屈,受他人之谏而不快者,要皆由于一种我见。我见云者,所谓“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世有顾影而自喜者,其性质实与执拗类,其不同者,彼则在外观而此则在事实也。

故吾人以为感情不快之故,而拒绝他人之意见者,是为执拗,是决不能谓为性格之强健,执拗之人往往以智力不足,而不能具强健之性格者。

案:格氏此说,其论果断为智勇交互之结果,及名誉为坚忍之原动等,精矣详矣,顾仅足似解原文之半,何者?盖格氏之说,专为临战而言,而《孙子》之五字合平战两时而兼言之也。曰信,曰仁,曰严,盖实为平时所以得军心之原则,在近日之军制度修明,教育精密,则有赖于主将之德者较少,三者之用不同,而其极则为众人用命而已,此则军纪之本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案:曲制者,部曲之制;官道者,任官之道;主用者,主将之作用也。以今日之新名词解之,则军制之大纲也,主用者最高军事机关之设备,若参谋部之独立,君主之为大元帅,皆直接关于主将能力,威严信任之作用者也。官道者所谓官长之人事也,凡晋级补官等事属焉。道之字义形容尤极其妙,道者狭而且修,今观各国军人之分位令何其似也。曲制者,则军队之编制也。观下文法令执行之意,则知法者含有军纪之意,国军之强弱以军纪为本,而人事整顿,部队之制度,主将之权威,实为军纪之基础,而建军之原则尽于此矣。

参照后文“凡用众如用寡者分数是也”义,分数云者,即编制之义,所谓曲制者是也。

此节杜氏注谓:主者,管库厮养职守,主张其事也;用者,车马器械,三军须用之物也。则似举编制经理兼言,就本节论,文义较完,唯就上下语气考之,则此节似专指编制言,故以主用为主将之作用。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此为第二段之终。所述者,仅建军之原则,而即断之曰胜,曰不胜,可见胜不胜之根本问题,在此不在彼也。

第三段

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

案:此则言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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