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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有。”“那好!我要是处在你的地位,我肯定知道该怎么样使用手枪,因为我在这儿看见的不是要塞部队,而是他妈的猪圈。”
事实上,他一私访就肯定有人在什么地方自杀,冯·史瓦茨贝格少将也就能得出满意的结论:“就该这样!这才叫军人风度!”
如果他视察之后还有人活着,他似乎就完全高兴不起来了。他还有一种把别人往不愉快的地方调动的狂热。一个军官哪怕只是最轻微地得罪了他,也只能跟自己的要塞告别,到黑山前线去朝圣,或到加里西亚某个肮脏角落的醉醺醺的劣等要塞去干活。
“中尉,”他说,“你是在什么地方读军校的?”
“布拉格。”
“你还上过军校呀,你怎么就不知道军官应该怎样对部下负责呢!你这情况太可爱了。其次,你跟部下说话就像跟他是哥们儿似的,你还没有对他说话就允许他先说话,这就更可爱了。第三,你还容许他侮辱你的上级。作为上述情况的结果,我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你叫什么名字,中尉?”
“路卡什。”
“在哪个团队服役?”
“原来在……”
“谢谢,我们谈的并不是你原来在哪里。我想知道的是你现在在哪里。”
“在91步兵团,长官。他们把我调到……”
“调动你了,他们很懂事嘛。他们让你尽早跟随91团到某个地方看一看前线,那对你倒没有坏处。”
“可那是早就决定了的,长官。”
于是少将训斥了起来。他谈到他最近几年所观察到的军官们的一个坏习惯:用亲密的口气跟部下说话。他从其中看出了民主原则横流放肆的危险。士兵是应该处于恐怖状态的,士兵在上级面前必须发抖,必须心惊胆战。军官应该让士兵保持在距自己身体十步之外,不让他们独立思考,甚至根本不思考。可这就是近几年的可悲错误。古代的士兵害怕长官有如害怕烈火与硫磺,可是现在……
少将挥了挥手,表示绝望:“现在大部分军官都娇惯士兵。我原来想说的就是这个。”
少将重新拿起报纸,沉浸到报纸里去。路卡什中尉死白了一张脸,到走廊上去找帅克算账。
他发现帅克站在窗户边,一脸幸福与满足——那是只有一个月的婴儿才能有的表情。小家伙吃饱了,吮足了,“睡觉觉”了。
中尉站住了,对帅克点了点头,指了指一个空包厢,跟着帅克进去,关上了门。
“帅克,”他庄重地说,“终于到了该你那腮帮子挨揍的时候了,你该挨世人所见过的最凶猛的拳头了。你干吗要去攻击那位秃顶的先生?你不知道他就是冯·史瓦茨贝格少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