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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睛早已失去神采。
我用石矛试探性地拨开尸体,腐肉的气息并未扑面而来,反而带着一丝森林落叶的霉味。
我们以为又会像刚才那头腐烂的公鹿一样,肉没拿到,还惹了一身臭。
可是秦岚还是执意去看看。
我们走到它的后面,我用石矛往着它的尸体一擦,然后扒出来一闻。
她们都焦急地问道:“怎么样?能拿下不?”
我闻了闻,感觉尸体没有臭。
为此,我用石刀割下一小块肉投喂给鹦鹉小傅。
它大快朵颐,吃完还脱口而出:“好吃,好吃!”
听到小傅的认可,我们自然是大喜过望。我和秦岚连忙把这头野兽拉了出来。
真的是一头狐狸。
它细长的身体,尖尖的嘴巴,大大的耳朵,短小的四肢,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大尾巴。
它的体长大概60厘米,光尾巴就有40厘米长,体重十几千克。
它灰棕色,耳朵的背面为黑色或黑棕色,唇部、下颏至前胸部为暗白色,体侧略带黄色,腹部为白色或黄色,四肢的颜色比背部略深,外侧具有宽窄不等的黑褐色纹,尾毛蓬松,尾尖为白色。
头腭尖形,颜面部长,体型中等、匀称,四肢修长。
它十有八九被洪水冲到灌木丛中,被活活淹死,而且就是这两天死的。
我笑着对沈离歌说:“到时我们把它的皮毛取下来,帮你做一件狐皮大衣!”
沈离歌回复道:“它还能做衣服啊!”
秦岚说道:“我国的狐狸皮产量大约有405万张,狐狸养殖剥皮最大的产区是山东,大约占了全国的41.9%。河北则占了31%,他们全部和貂一样,全部做成我们穿的皮大衣!”
沈离歌走到秦岚面前,摸着她破破烂烂的貂皮大衣说道:“就是这样的皮毛?”
秦岚点了点头。
我把狐狸放在地上,在它旁边挖了一个坑,用土把它埋了。
她们非常不解。
我解释到,我们回来再扛走它,不然就要背着,另外埋到土里,可以避免被其他动物叼走了。
我们处理完后,继续往前走。
继续前行的路上,死亡的气息如影随形。
腐烂的野兔肿胀得像皮球,野猪的獠牙在泥地里泛着青白,就连羽毛艳丽的野鸡野鸭,也化作腥臭的腐肉。
我们像一群沉默的拾荒者,在希望与失望间反复徘徊,直到咸涩的海风突然掠过发梢——海岸线的浪花正泛着碎银般的光芒,在暮色中向我们招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