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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唱完了走调的三和弦,开始忧伤地唱道:
往往是,现在我偶尔往外挤,
不过那是现在,完全不同于当初,
我完全不是那样往外挤,
像从前那样挤,今后我永远不会……
我哈哈大笑起来,窃贼歌曲的所有特征都存在——抒情的主人公回想起了昔日光荣的岁月,倾诉了自己此刻的心情,他感到伤心,因为昔日的辉煌他已经无法得到。
我心里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如果把这首歌曲拿到“民间歌谣电台”去播放,那百分之九十的听众甚至会听不出它是在嘲讽。
吉他发出了几声叹息。这个嗓音唱起了另外一首歌:
从来没到精神病院去看过病,
你不要问我有关那里的事情……
音乐戛然而止,有人悲哀地叹了一口气,开始拨动琴弦。
我没有再犹豫,到纸盒子里翻了一阵,取出一瓶伏特加和一根熏肠,然后跑到楼梯间,砰的一声关上门,顺着楼梯往上走。
找到夜半歌手的房子并不比在灌木丛中发现藏着的风镐困难。
这是接通了电源的风镐。
鸟儿停止了歌唱,
太阳不再发出红光,
院子里的污水坑旁,
讨厌的孩子们不再跳蹦……
我按了一下门铃,完全没有把握里面能不能听到铃声。可是音乐戛然而止,半分钟后门就打开了。
门槛前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矮胖男子,脸上露出和善的微笑。他手里拿着犯罪工具——那把低音吉他。我幸灾乐祸地发现,他的头发也理得“像个强盗”。歌手身上套着一条很旧的牛仔裤和一件相当有趣的T恤——穿俄罗斯军装的空降人员用一把大刀在割身着美国军装的黑人的喉咙。下面有一行自豪的字样:我们不会忘记,是谁赢了二战!
“你也不错,”吉他手瞧了一眼我身上的T恤,说道。“请进。”
他接过我手里的伏特加和熏肠,进了自己的房子。
我透过黄昏界看了看他。
是人类。
他身上的生物电场是如此混杂,我立刻打消了试图了解他性格的念头。灰色的,粉红的,大红的,蓝色的——一杯不错的鸡尾酒。
我跟着吉他手进了屋。
他的房子比我那套大一倍左右。哎呀,怕不是靠弹吉他赚钱买了这房子吧……不过,这跟我无关。更滑稽的是,除了面积,他的房子看起来跟我的那套一模一样。豪华的装修刚开了个头,又匆忙收了尾,有的地方还没有完工。
在大得出奇的居家空间中——至少有十五米见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前面是一个支架式麦克风、一个相当不错的专业扩音器和两个超级大喇叭。
靠墙还放着三个博世大冰箱。吉他手打开其中一个最大的——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把伏特加放进去,解释说:
“温的。”
“我还没买冰箱。”我说。
“常有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