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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端上来,我就忍不住低头打了个喷嚏,味道实在是太呛了。
圣美和小琪坐到了一起,在欢快地交谈着。我问明灿:“怎么会想到请我们吃饭?”
明灿说:“小琪说我们没有别的朋友,应该多和你们一起吃饭。”
我笑:“你倒是很听她的话。最近店里的情况怎么样?”
明灿说:“小琪真是很会做生意,昨天一下子卖给国会夜总会两百幅油画,一共挣了三万多。”他压低了声音,“店里只有我知道进价,连小琪都没有告诉的。”
我点点头:“按正常情况来说,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啊?”
明灿说:“五万应该不成问题吧,幸亏不用交房租,不然也挣不了什么钱。”
我说:“那我就放心了,现在我不在店里也无所谓的,你们两口子把店看好就行了。”
点的菜陆续上来了,不外是些鱼头、鹅肠、螃蟹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来圣美也是外行,在小琪的指点下,她在慢慢学着怎么吃火锅。我叫服务员给我来了碗白饭,也不夹菜,就这么把米饭吃完。
小琪惴惴不安地问我:“鱼哥不喜欢吃火锅吗?”
我笑了笑:“不是的。我觉得这里的米饭味道很好,有时候可以试试只吃米饭,还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明灿听了,果然也拿起一碗米饭吃完,然后赞同道:“确实是这样的,米饭的味道也很香。小琪,你吃一碗试试?”
小琪释然:“女孩子都是只吃菜不吃饭的,不然会胖的。”
来吃饭之前,我并没有拜托圣美要装装样子,可是和明灿他们在一起后,圣美却表现得十分优秀,就连掐人都是放到桌子下面掐,说心里话,有这个待遇已经让人喜出望外了。
看着明灿眼里的羡慕眼神,我真是感觉十分欣慰。
“味道好吗?”我问圣美,“你喜欢吃火锅吗?”
她的碗里装着半个螃蟹:“很好吃。以前我怎么不知道有这样的菜呢?”
我笑:“你整天在环市路那边吃饭,能吃到正宗的火锅才怪。”
她点点头:“说得很对呢。最重要的是我没有朋友,在广州我一个朋友都没有。吃饭的话,主要是看跟谁一起吃,比如,明灿和小琪这样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吃饭就会很愉快的。”
我急道:“为什么是他们两个?难道和我一起吃饭不愉快吗?”
她放下筷子,板起脸说:“你难道是我的朋友吗?啊?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
本来很感动的我,一直被感动包围的我,又被她的话浇了一头凉水。
她看也不看我,夹起一串毛肚,刚咬了一口就吐了出来,眉毛也皱了起来,嘀咕着说:“怎么好像有腐烂的草的味道?”
然后她把自己碗里的毛肚全部夹到我碗里:“吃掉它。”
我愕然:“为什么?”
她还是不看,又从锅里夹起一片白菜:“不能浪费。所以要拜托小鱼先生了。”
小琪咳嗽一声:“我去拿饮料。”然后走开了。
明灿愣了一会儿:“我……我去洗手间。”
两个人走到一起,拐过屋角就不见了,我分明看到小琪的肩膀在边走边动。
我悲怆莫名:“圣美小姐,又被你搞砸了,他们两个知道了。”
圣美歪着脑袋看我:“知道什么了?”
我低头看着碗里的毛肚,上面还有她咬过的痕迹:“他们知道你命令我了。”
圣美说:“他们可不像晨曦和邓杰。大家都在广州,以后也会经常在一起吃饭,迟早都会让他们知道的,所以呢,小鱼先生,我们没有必要刻意假装,只要互相尊重就可以了。”
我喃喃道:“互相尊重吗?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除了互相尊重,圣美小姐还喜欢跟我讲斯文、礼貌、不可以使用暴力的话题。”
圣美咬了一口碗里的黄喉,又吐了出来:“味道怪怪的。”
我下意识地用手盖住自己的碗。
她额头上结满了细小的汗珠:“小鱼先生,请给我纸巾。”
我从纸巾包里抽取的时候,她轻轻松松地把黄喉放进我的碗里。
“你?你!你……”
我低声说:“如果圣美小姐不喜欢吃,完全可以不从锅里取嘛,为什么总是这样呢?”
“要试过才知道好不好吃。”她理直气壮地说,“现在,请小鱼先生开动吧。小鱼先生的碗里有……有很奇怪……我亲自给你夹的菜,所以,请努力吃掉它……浪费是很不好的习惯。”
我转头看着明灿和小琪消失的转角,正好看见两个一高一低的脑袋,正鬼鬼祟祟地朝这边看。一看到我,两个人立刻把头缩了回去。
有那么一秒钟,我怀疑我的脑门上已经被上帝刻上了四个字:男人之耻,或者“男人败类”“贱中之贱”之类的词语,不但刻上了,还散发着光芒,当然不可能是圣光,而是耻辱之光。
这段时间虽然一直很惨,但是在明灿和小琪心目中,我一直是他们的偶像,也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如今,偶像注定要破灭,支柱正在解体,情何以堪!
圣美一下子把筷子放在桌子上,啪的一声脆响惊醒了我:“小鱼先生,难道要我喂你吗?身为男人,要有自动进餐的觉悟,想跳舞了吗?啊?”
她在赤裸裸地威胁我。在这里吃饭的有上千人,如果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跳舞,那我是不用活了。权衡之下,我只好用背挡住明灿和小琪藏身的方向,低着头将碗里的毛肚和黄喉吃完。
“你是个恶魔!”我心里愤愤地骂着她,嘴上却不敢说出来,只能低头咀嚼。只有驴马无知,只懂低头咀嚼。在这一刻,我意识恍惚,感觉是自己写出了这句话。有时候,人如果能真的变成驴马,也不会是什么坏事。
我刚把碗里的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