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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清泥小镇(3/9)

剑海情涛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5 08:29:57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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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如在耳畔轻语:“娃娃,大姑娘,好自为之,后会有期。”

  迷魂奼女感动得热泪盈眶,皆因这无影僧是江湖怪杰,功力之高,已臻化境,平生游戏风尘,嫉恶如仇,犯在他手,天涯海角他非找到不可。这次她在山东莒州,迷死了两名武林中大名鼎鼎的人物,闹了个满城风雨。冤家路窄,恰好老和尚正在莒州行侠,被他追了个天上无路。幸而巧逢紫虚老道应伏虎僧之请,追缉山东道上令数十名好汉无端失踪的绿衣姑娘。她末路穷途,托庇在紫虚道人的卵翼下,由于他们一行七人行踪诡秘,行动飘忽,而无影僧知道自己绝不能以一敌七,一方面也想踩探他们做些什么勾当,所以迢迢千里追踪,始终不愿主动下手。

  迷魂奼女想不到一念改过,就令恨不得她剥皮抽筋的无影僧,轻轻就放过她,而且竟然饱含鼓励和祝福之意。

  感触上心头,不由热泪交流,捧起文俊的一双虎掌,在掌心印下无数狂吻,一面轻唤道:“弟弟!我多高兴啊!我真得复活了,真得复活了。”

  文俊解下她腰中罗帕,轻拭她粉颊上的泪珠,柔声说道:“姐姐,在你那颗百花春蕊丹跌下的那时起,妳已经复活了,妳该高兴才对啊!”

  迷魂奼女羞得一头扎在他怀内,轻擂他两粉拳,羞怩地说道:“你呀!也一样坏哩!”

  探手怀中取出那盛面花春蕊的锦袋,交给他,仍不抬头说道:“丢掉它!这坑我一辈子的魔障。”

  文俊接过,一阵异香冲入若醉,她急叫道:“快丢啊!迟了你……你……那多可怕!”

  “要被人拾去才真可怕,我把它埋了。”脚一蹬,地面陷了个近尺深足印,丢锦袋入坑用土填了,说道:“看看晚霞将至,我们快赶到江口,走啊!”

  姐弟俩手牵着手,衣襟飘着之声顿起,瞬间消失在官道尽头,只是落日余晖,轻洒在树梢。

  翌日,文俊和义姐苏芳芳依依分手,他要驰往麻山,她则返回河南归德府老家,订定后会洒泪而别。

  这里且表述麻山,麻山,也叫麻姑山,在建昌府西南,高有九里,周围四百余里。其宽说高有九里,未免过甚其词,江西最高的怀玉山也不过四里,九里是指自山麓到山巅的路程而言。

  这山在方外羽士们来说,算是三十六洞天的第二十八洞天,被那些牛鼻子们装神弄鬼,平空为这座名山加上许多神话。山上有座会仙亭,据说原是蔡经的宅第,就是汉代力士王方平与麻姑相会之处。

  至于麻姑其人,可能也是荒诞不经的神话。据说她是建昌人,是古代的一位女仙,修道于牟州东南姑余山。宋徽宗无聊得极,竟会封她为真人。

  神仙传形容她说:“王方平降于蔡经家,召麻姑至。是好女子,年可十八九许,手似鸟爪顶中有譬,衣有文章而非锦绣。”

  乖乖!女人生有一双鸟爪,未免令人倒胃口。

  她的真实年龄,且听她对王方平所说的话:“有目以来,已见沧海三为桑田,今海水复清,浅于往昔矣!”

  想想看,她该有多大年纪?沧海桑田这句话,源出于此。但至今流行的麻姑献寿图,虽取长生不老之意,却没将鸟爪画出。

  至于麻山的脍炙人口,大概是始自唐朝大历六年,颜真卿任抚州刺史,根据神仙传所说,写了大小字各一本“麻姑仙坛记”,大字本在抚州,元朝时毁于火;小字本在建昌,被一位专吞公物郡守纳入了私囊。总算他还有点良心,命石工摹刻了一块石碑往下任移交。目前所传的拓本多是翻刻的,真本千金难求。

  在明代,麻山道观香火之盛,可算得空前绝后。荆山老叟的师兄无极道人,就在麻山西麓宜河之畔。

  这里人迹罕至,比前山相去天壤;因为至麻山观光的游手好闲人士,大多由抚州至建昌府登山,从宜黄去的可说绝无仅有。

  文俊对这一带地理毫无所知,盲人瞎马沿途摸索,他该走宜黄的,却向建昌府赶去。

  这天酷阳高照,自抚州至建昌府官道,现出了雄伟俊美的梅文俊身影,青衣巾打扮,背着小包裹,腰带上插着一条不三不四的破布卷儿,胁下悬着一个布袋,那是已掩上形迹的天残剑和百宝囊。脸上风尘仆仆,只有朗星也似的神目,炯炯有神。青色土布衣和满身风尘,掩不住他那绝世的风标。

  官道沿汝河(抚水)迤逦南下,这一带还是鄱阳盆地的范围,阡陌纵横,稻香四溢,远望南方绵绵起伏的崇山峻岭,他仰天呼出一口长气,喃喃自语说:“师父,俊儿已看到了麻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俊儿将在这儿随师伯埋头苦练,势取宇宙神龙项上人头,血祭师傅你在天之灵。”

  看看到了清泥渡,算是进入了山区。正走间,猛听身后蹄声急如骤雨,奔来了两匹骏马,尘埃飞扬,来势奇急。

  文俊扭头一看,向左横跨两步道旁,突想起三年前荆门道无端受辱的情景,不由剑眉一竖。

  两匹马风驰电掣似的一掠而过,鞍上两个一身青色劲装背插长剑的大汉,伏鞍连头也没抬,策马狂奔。文俊也自顾赶路。

  不久,身后衣袂飘风之声大起。他情不自禁扭头一看,不出一怔。两个头戴九梁冠,身穿道袍腰悬宝剑的青年道士,左手背在身后,右臂大袖飘飘,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怕惊世骇俗,竟用绝顶轻功身法赶路。两人面目倒生得不讨厌,只是眉宇之间,那目空一切的傲岸神情,令人有点儿不太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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