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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并不太糟糕,我并没有死,我只是被分开来了而已。身体被留在战场里,而灵魂则被移到了很远的地方……
这次的战场就是瓦贝耐拉树海的外围,真糟糕,那个树海是他的家,我恐怕得过好一会才能重新拿回身体。
我并不是那么在意身体,在遇到那个男人之前。
我喜欢那个男人,可惜他并不是那么喜欢我,也许他讨厌我,毕竟我们只是交易关系。这挺让人难过的,最后我居然还会傻到跑瓦贝耐拉树海里去,再去找那个可怕的精灵王要身体……
可惜我最后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恋爱起来几乎不用脑子。轻易的高兴,被打动或者是沮丧。据很多学者说,妖魔的智商本来就不高,所以恋爱起来才会这样吧……
我是来自北方的妖魔,莲,也许你听说过我。
我有意识的时候看到了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那个被白雪和冰层终年覆盖的地方就是亚格的北方大陆,据说很冷,但是我觉得这个地方很干净。
如果我把手放在雪上,雪也不会融化,如果我走过雪地,雪地上也不会留下脚印。妖魔不怕寒冷也不怕炎热,所以北方大陆的寒冷对我们妖魔来说不算什么。
我们的生命很长,长到几乎可以追上精灵,因为我不知道时间到底有多长,所以我也不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可以活多久。
妖魔之间不太会有争斗,这点和人类社会不同,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彼此力量的差距,根本不需要比较。比起力量来,我似乎更喜欢充当策划者,用人类的话来说,大概是类似阴谋者之类的说法,我并不太在意。
时间就像华美的绸缎拂过北方大陆,在这片美丽而冰冷的大陆上,我生活了很长的时间,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
贵族在妖魔中是很高的位置,我是从父亲的尸体中长出的莲,青色的头发,月光一样的眼睛,看起来和人类差不多,也许是我喜欢人类的外貌。
对于人类,大部分妖魔认为他们只是一种食物,他们的血对妖魔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象征生命和热情。
我喜欢他们,我喜欢看着他们,他们是如何变化多端,他们的性格从不单一,不像妖魔,也不像精灵,可是有时候又两者都像,很有趣。
不过北方大陆人类很少,据说是气候不太适合他们生活。他们的身体柔软而脆弱,不像我们妖魔或者精灵,可是他们又是那么充满活力和创造力。
由于我的贵族血统和力量,成为了北方大陆的妖魔首领。作为像父亲一样的首领,我好像不需要做太多事情,妖魔有自己的规律,也有自己的相处方式——不管是杀还是被杀。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来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