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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朝天双手衣袖一摆,道:“里面请。”他跪倒的那些手下霎时间让出一条道来,但却仍是跪在地上。
李若文眉头更紧,不愿入内,秦枫倒是大大咧咧进了门。宫朝天又拉住李若文衣袖,道:“既然大侠已经到了此处,那怎么也得给个面子。我这些手下就爱跪,大侠若看不顺眼,让他们跪远点便是。”
他这么一说,他那些手下慌忙以膝盖行走,在大街上跪成两排。
李若文更是不自在,沉声道:“叫他们起来。”
宫朝天一愣,只得道:“起来吧。”随即又拉着李若文进门,赔笑道:“大侠难得到此,我已命厨子将所有好菜尽数做了一份,供大侠品尝。”
他们在酒楼内吃得欢,街道拐角处却急匆匆奔来四五人,他们均是以手捂着耳朵,仔细一看,手指缝里流出鲜血,他们的耳朵竟都是被人割了。这五人跑得急,大喘着气便跑进了酒楼,在三楼李若文等的桌前跪下,齐声呜咽。
宫朝天先是一惊,但也只是一瞬之间便恢复了常态,问道:“怎么回事?”
当先一人哭道:“回公子,我们几个听了您的命令到赵世杰地盘上插上我们的旗帜,可被一人给打成这样。”宫朝天怒道:“谁?”那人继续哭道:“并不相识,可他自称是梦惜泰的手下,并说了,赵世杰的地盘都是他们梦公子的,?????您没有这资格与他分割。”
宫朝天怒得站了起来,一拍桌子,暴喝道:“快召集人手,去把那人剁成肉泥。”
宫朝天手下并无多少功夫高手,可人多势众,他手下人数是梦惜泰和赵世杰二人合起来的两倍之多。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梦惜泰和赵世杰手下人武功再高,也难敌一群人的围攻。也正是因为此,他才能再襄阳城站住脚,成为三公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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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回 英雄血·魔冷红
宫朝天在朝庭极有势力,梦惜泰根本不敢招惹,现在赵世杰溃败,他自然便收揽最好的地盘,可他派出去的人竟然被梦惜泰的手下打成重伤,割去了耳朵。此事他实在难以忍受,不顾尚有客人在此,怒喝道:“召集人手,把那人剁成肉泥。”
可他话音刚落,这间雅间的门便被一人踢了开来,两扇木门咿咿呀呀的响。进门的人尚不解恨,两足连踢,两扇门便都碎了一地。
这人是个高大汉子,一身红色长袍,极为惹眼。耳朵上悬着有碗口大的银环,在自门口透进来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晃得宫朝天闭了眼,怒道:“什么人?”
红袍人双手叉腰,对桌前坐着的人不屑一顾,冷笑道:“就你那花花把式也配问我的名号?”
秦枫和宫朝天早已在书信里商定了结盟之事,他也知道宫朝天所需要依仗的,是他秦家剑派的功夫高手。当下不紧不慢站了起来,说道:“那我呢?你看我配不配问?”
红袍人也是见多识广,一见秦枫面相,心知遇上了高手,微一沉吟,道:“天山红衣圣者,大号魔冷红。你是?”
秦枫早年走江湖之时结识了武林黑白两道无数高手,于各地的奇人异士均有所了解,这魔冷红的名号他也听过,传闻他辣手无情,却不轻易杀人。而一旦动怒杀人时,便似着了魔一般,拉也拉不住。他本姓莫,后来便被江湖人改称为“魔”,他也觉得“魔”字更加霸气,便也乐得高兴,从此自称魔冷红。
“在下秦枫。”秦枫一拱手,气度儒雅。他本不是爱读诗书之人,只是近几年成帮立派,自觉管制门下实在不易,便与妻子一道读书论道,欲寻出管理弟子的好的方法。几年下来,管理良方自然是有,而他的性格也被书本磨砺得愈加温和,举手投足间更是一股书生气。
“秦枫”二字在武林中传得沸沸扬扬,魔冷红不是耳目闭塞之人,自然也听过他的名头。他一扫在座之人,一个中年儒生,瞧来是个教书先生,想必不会什么武功。再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公子哥,气度不凡,眉目间隐隐一股煞气,想来手段不低。
他忍不住心中一声怒骂。他本是梦惜泰请来的门客,只是梦惜泰门下食客众多,不少都是有些功劳的,唯独他是新来的,教人看不起。他思来想去,唯有迅速立下功劳是正经。赵世杰的地盘要被瓜分,他便奉了梦惜泰的命令前去占领地盘。他带着几个人走在路上,肩头扛着十来面“梦”字旗,心中回想着梦惜泰在他出门前说的话:“如果好的地方被宫朝天看上了,你就随他去,我们暂时惹不起他。若是不好的地方也被他看上了,你也就只需出手将他的人吓走就是了,切不可伤了他们,更不可杀人。”
他不懂梦惜泰何以如此胆小懦弱,但一想起梦惜泰的话,心中老大不是滋味。心想他再不济也是天山上排名在前面的人物,怎么能够见了人不打?想到自己是天山“排名靠前”之人,他心中更加不满了,天山南北以前均是他地盘,来往商旅均要缴纳保护费,因为只他一人,收得也就少,但总算过往人多,自然便累积了一些财宝。怎料山上忽然去了一群不知名的人,他们的武功更高,手段更狠。
魔冷红打他们不过,只好负气出走,四下流浪。他每到一处道观就想到天山上和他相斗了十次的那个道士,那道士长得斯斯文文,动起来可一点不含糊,每次都在百招之内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