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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赤金簪子,亲手为她插在头上。
刘志见她一身仆从服饰,却插着支簪子,显得不伦不类的,十分搞笑,便开玩笑地道。
“你听听,就不该带你来,这下有母亲撑腰,你以后岂不是可以横着走了。”
邓猛偷偷白了他一眼,回身娇羞地对郾夫人施礼。
“谢谢夫人。”
郾明越看越喜欢,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叫什么夫人,怪生分的,叫母亲吧。”
“诺,母亲。”
见邓猛从善如流,郾夫人十分欣慰,她性格简单,以前最大的心愿就是守着儿子孙子,合家团聚平安喜乐。
现在,就是这么个再平常不过的愿望,对于她来说,却显得如此奢侈。
“你们在一起也有不短的时日了,怎么还没动静?”
作为母亲,最关心的就是子孙问题,倒是与那些老臣们不谋而合,只是动机完全不同罢了。
邓猛没想到郾夫人一见面就提起了这茬,顿时微觉尴尬,“还……还没有。”
“这怎么行呢。”郾夫人闻言皱了皱眉头,“有没有请太医看看,到底是什么问题。”
刘志担心邓猛说漏嘴,急忙回答:“看过了,都没问题,可能是年纪小,缘份未到吧。”
“也不小了,你都十七岁了,猛女也十六了吧,别人在这个年纪,孩子都几岁了。”
说着瞪了一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是是,我一定努力,争取早点让您抱上孙子。”
刘志嬉皮笑脸地插科打诨,企图蒙混过关,郾夫人哪里不知道儿子的心思,只是不忍心逼迫于他,也就趁势算了。
“既然来了,就陪我用餐吧。”
郑兴早就安排人加了几个刘志喜欢的菜肴,一家人高高兴兴坐在一起吃饭。
邓猛很乖巧地不停给郾夫人夹菜,还不时地说些小笑话,逗得她笑声不断。
一顿饭下来,气氛十分的温馨融洽,走的时候,郾夫人还不舍地牵起邓猛的手,嘱咐她下次再来玩。
马车里,刘志依旧难掩兴奋,看着邓猛笑道:“多谢你了,我很久没见到母亲如此开怀了。”
“母亲还是太孤单了,没个贴心的人说说话。”
邓猛想到了自己的家人,最起码母亲还有兄长和小弟陪着,郾夫人贵为皇帝生母,却连见儿子一面都难。
“那就拜托你常来陪陪她,可好?”
邓猛心中甜蜜,刘志今日的行为,无异于正式承认了她的身份,看来,她的守候没有落空。
“捷报!捷报!益州大捷!”
忽然,激昂高亢的呼喊声,打破了夜色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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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什么?益州大捷?”
刘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激动地一把掀开车帘。
长街上,一名全副武装的甲士骑马疾驰而过,背上插着信使的旗帜,嘴里一路呼喝。
这是大汉朝的规矩,只要是上了规模的捷报,都可以从城门口开始一路喊到宫门,扬我国威。
“陛下,是真的,真的是益州大捷。”
邓猛凑过来听了听,兴奋地抓住他的胳膊摇晃着。
“我听见了,益州大捷,哈哈哈……”
他忍不住仰天大笑,此时街道上的人全都被惊动了,纷纷探出头来,热烈地欢呼起来。
大汉人崇尚武力,君子六艺中骑射就是很重要的一环,哪怕是文人,也喜欢练习健体术或者搏击术。
当时的读书人讲究竹杖芒鞋,游历求学,武人更是热衷于好勇斗狠,游侠之风昌盛。
所谓国恒以弱灭,独汉以强亡,大汉的单兵作战能力,在当时举世无双,甚至匈奴人感叹,五胡抵一汉。
游牧民族的优势在于骑兵,步战永远不是汉军的对手。
而且大汉人国家荣誉感很强,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当年从武帝年间开始征伐四方,平定天下,大汉疆域达到顶峰,后来亦是代代抗击羌戎,胜多败少。
但最近几十年,国力衰弱,大汉已经无力再组织大型的战争了,虽常有小胜,却难有大捷。
所以今日听到呼喊声,一个个才会如此激动。
“万胜!万胜!万胜!”
“哈哈……我大汉威加海内,当浮一大白。”
“走,一起去酒肆庆祝胜利。”
“来来来,今日高兴,我们来痛饮三杯。”
……
听到街边呼朋唤友准备热烈庆祝的百姓们,刘志发自内心的微笑。
大汉虽已没落,但只要人心不落,就有重现辉煌的那一天。
“快,速速回宫!”
他恨不得插翅飞回去,好早点看看捷报的内容,益州刺史毕迁此前声名不显,不过车骑校尉张奂却是个名将。
即使是在三国时期,凉州三明的名头依然如雷贯耳。
这三人分别是皇甫规字威明,张奂字然明,段颎字纪明,因为三人的表字都有个“明”字,又都在凉州平定羌族立下赫赫战功,故而人称“凉州三明”。
刘志对他们印象深刻,当初段颎来投靠时,他立刻就认了出来,此次更专门派往凉州平乱。
而益州那边,他也特地点了张奂的将,没想到抱以厚望的杀神段颎还没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