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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徒一定认为,说方言是神所赐予的极喜状态。二、三世纪的教会领袖德尔图良(Tertullian)还说,只有上帝偏爱的人才会说方言。他还挑战异教徒马吉安(Marcion),看他是否能跟自己一样“创作一段诗篇、打造一个愿景、背诵一篇祷文——让神灵带领着,在狂热与狂喜中,用任何自然发出的语言表达”。[36]由此可见,早期的基督徒应该希望他们的聚会能充满特别的感觉,像是交流、极喜、欢愉等。米克斯认为,受洗也会产生些微抽离的感觉。当施洗者将圣水浇灌在受洗者头上,并大喊:“阿爸!”(Abba,亚拉姆语“父亲”之意),便表示圣灵已经进入、充满受洗者的灵魂。[37]
因此,平心而论,一、二世纪的基督教、希腊的神秘庆典以及罗马的“东方宗教”,这三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给信徒某种体验,让他们感受强烈的情绪,甚至达到狂喜的状态。不像西布莉女神的信众,基督徒不会拿刀划自己[少数的例外之一是自阉的神学家奥利金(Origenes Adamantius)],也不像狄俄尼索斯的信徒会跑到山里面生吞活剥小动物。他们唱歌、吟诵、喝酒、跳舞、甩头发,情绪一来,就用方言或普通话预测未来。
我们也不应以偏概全,毕竟基督教派别很多、教会也很多,敬拜形式也就各色各样。保罗的规矩看来有点古板,只有像他自己那样的领导者才能说方言,公开场合演说也仅限男性成员。另一个极端的早期基督教派是弗里吉亚的孟他努派(Montanist),由孟他努和两位女先知所领导,据说,他们预言时会进入出神的状态,沉迷在与“东方”宗教相似的狂热仪式中。孟他努本身曾是西布莉女神的祭司。值得一提的是,长久以来,人们总是将集体狂热仪式和性爱放纵联想在一起,因此孟他努派比起其他基督徒在性生活上更为拘谨。[38]也许因为他们的狂热仪式更吸引人,孟他努派在二世纪快速传遍小亚细亚,甚至爱吹牛的特士良也加入他们的教派。
盛行于古希腊与罗马世界的“东方”宗教中,只有基督教以各种形式流传下来。在公元一、二世纪,基督教会成功,是因为它具有某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其他宗教人士没有留意到,比起庆典和仪式,社群归属感带来的精神满足更为长久。佰克特指出:“在异教的神秘仪式中,信徒在神灵的庇护下齐唱、庆贺,彼此凝聚在一起……但这类因庆典而产生团结感,庆典结束后就停止了;唱歌跳舞一日或一夜后,便就地解散了。”[39]难怪这些神秘教派得发展管理阶层来维持教务,伊西斯和西布莉甚至有神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