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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有六个人在上面,其中一个男的在唱歌跳舞。这表现的就是当时的乐团。唐代的出土文物里面时常看到大胡子的阿拉伯人形象,很少有汉族。我常常形容说,七世纪时,地球上最大的城市是长安,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西安城的十倍,这样一个城绝对比今天的纽约还要惊人。当时世界各国的人都集中在那里,形成一个国际化都市。在这个混杂的文化当中,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非汉族美学。汉族美学是“乐府诗”和陶渊明描绘的回归田园、回归土地。李白要是活在农业伦理当中,必死无疑。他的叛逆与个性都是农业文化所不能忍受的。武则天活在那样的社会中也必死无疑。儒家最喜欢讲的一句话叫“十目所视,十指所指”,就是没有法律,只是十只眼睛在看你,十个手在指你,你就死了。
我们今天的社会中也还有这种来源于农业社会的世俗伦理,对个人有很多束缚。游牧社会就没有这种伦理,而是很个人化,别人怎么看没那么重要。初唐的边塞诗中,个人的孤独感与胡风相混杂,构成了一种很特殊的个人主义,所以我们常常称唐诗为浪漫主义文学。浪漫当然是因为诗人得到了巨大的解放,不再是活在伦理当中的人,而是活在自然当中的人;他们面对的是自然,在大自然中诗人实现了自我完成。
从边塞诗又发展出了“贵游文学”,“贵游文学”就非常敢于去描述生活上的挥霍与奢侈,它非常华丽。而汉乐府诗非常朴素,就像生命简单到没有任何装饰。在农业伦理中,多擦一点粉,多带一个耳环都会被十目所视。我觉得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比如大家会在社区里讲某某人今天穿了一双丝袜之类的话题,连我们小孩子都会觉得奇怪,就跑去看。因为农业伦理当中,大家很怕特殊性,喜欢共同性。朴素、勤俭成为一种美德。一个人违反道德系统后,就会被议论,注意不是指责,是议论。可能议论比指责还可怕。“贵游文学”却是在夸耀生命的华美,头上的装饰,身上的丝绸,生命中的一掷千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李白《将进酒》)这样的句子在农业伦理中不可能出现,这绝对就是“贵游文学”。
唐代的文化有非常贵族的一部分,很强调个人的“物竞天择”,生命可以在面对自然的时候把自己的极限活出来。那是一个在“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中应该被赞美的生命,就像花要开一样;如果花不开,而是萎缩,是不道德的。这其中的逻辑与农业伦理绝对不一样。在汉朝的农业伦理当中,你那个生命之花要开你都不敢开。我记得小时候社区里面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就开始被议论,所以她动辄得咎。如果她功课不好,那她比那个功课不好、长得又丑的人还有更大的罪恶,意思是:她怎么还可以这么好看?农业伦理真是非常神奇,里面有一种道德性,认为美是一种骚动,美是一种不安分,所以它非常害怕美。唐朝是唯一一个觉得美可以被大声赞美的时代。
唐诗里的残酷
我刚刚提到游牧民族的挥霍跟奢侈是因为他们是靠打猎为生,游牧民族猎到一头野兽,都是当天宰割,然后吃掉。我去戈壁沙漠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的场景。因为那个地方还从来没有外人去过,所以当地人很高兴,他们立刻开始抓羊,然后现场杀羊。我们平常看到宰割动物的时候会不忍,会难过,那时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在朔风当中,在寒凉的旷野,只会感觉到一种悲壮。当地人技术娴熟,先是切割羊的咽喉部分的皮,然后整个剥开来,一点血都没有流。然后他们把羊切成大块,丢到大铁桶里。你会感觉到里面有一种唐诗的精神状态。这个精神状态,可以叫豪迈,也可以叫残酷。之所以说“物竞天择”,是因为非常接近于自然律,就是在大自然中和野兽搏斗的过程,它绝对不是农业道德,农业道德跟游牧道德非常不同。在蒙古,我们看那达慕赛马,六七岁的小孩,没有马鞍,抓着马鬃,一下就跑到马肚子底下就过去了,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神奇的特技,可当地的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我举这些例子是说让我经验了一种在我的成长过程里完全没有的东西。
那个时候我开始重新思考,唐代开国的精神当中,有一部分是我一直不了解的,我总觉得唐朝灿烂华丽,有很大的美令人震动,可其实我根本不了解那个背景的不同。有了这些体验之后,我就明白这种“物竞天择”既豪迈同时又是残酷的。唐朝最了不起的帝王是唐太宗,他与哥哥建成太子争夺皇位时,把哥哥的头砍下来,然后带着这个头就去见爸爸。他爸爸正在洗澡,洗到一半,忽然看见儿子进来,拿着一把刀,血淋淋,还提了一颗人头,跪在地上说:爸爸,对不起,我刚才跟哥哥比武,不小心把哥哥的头砍下来了,请您处罪。这个爸爸当然也不是等闲之辈,立刻就说退位做太上皇。
“贞观之治”开创了一个伟大的朝代,可是完全不遵循农业伦理,农业伦理不会接纳唐太宗这种取得政权的方式,其中被认可的逻辑来源于游牧民族。这其中有一种“物竞天择”的生命状态,生命就是要把极限发展出来,是非常个人化的东西。唐太宗之后的武则天,也是用这个方法取得了皇位。我常常跟好多朋友说,在今天我们的文化都很难理解武则天这个人。我们没有办法接受一个女性如此行事,如果是男性也就罢了。唐太宗刚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