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明白:原来野人考虑到我腿部受伤,让我用尖石在坑壁上凿出小坑以供踩踏而上。我感激地捡起尖石,一下下用力凿了起来。就这样,我一边攀缘着绳子,一边打凿着小坑,拖着那只受伤的腿,很快爬出了这个将近四米的大坑。
我腿脚一软,连伤带累瘫在了地上。那个野人好像早有准备,隔着有几米远即扔过来把乱蓬蓬的黑绿色小草。又是一番比画,我按照他的意思,将小草嚼烂涂抹到腿部伤口处,丝丝渗血的伤处立即止血了。即便如此,我对他的敌意仍未完全消除,双手随时准备拔出手枪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野人看出来我眼中的敌意,他没有靠近,只在原地颇怀几分戒心地不时偷偷看过来一眼。很明显,他注意到我身上带着枪。腿上的伤并不重,加上那几株神奇小草的止血效果,很快就有了种短暂的酸麻之感。我试着活动了几下,居然毫无痛感,而且没过几分钟即能站起来了。野人看到这一幕,似乎也有些欣喜,他关切地注视着,我刚一开始迈步,他也立刻迎着我跨出一步。我想了想,摊开两手继续向前走着,这个姿势其实是在告诉野人:我不会拔枪相向。他应该明白这一点吧,又前进了三两步,接着,野人忽然犹豫起来,先是向后退缩,而后再向前,最后居然跪倒在地上,两手互相紧握着向前伸出做哀求状,这一举动顿时令我不知所措。
我只得停下脚步,谨慎地问:“你是谁?”
“我叫本·甘恩。”他答道。声音听起来沙哑又生涩,就像一把多年不用的锈锁。“我是、我是可怜的本·甘恩,你刚才掉进的是我平时用来捕山羊的坑。唉,三年多了,没有一个人肯跟我讲话。”
现在我能看出,这个自称本·甘恩的怪物是个和我一样的白人,仔细看他的面庞,长得还比较讨人喜欢。只是,由于长期生活在野外,他裸露的皮肤全被晒黑了,甚至连嘴唇都是黑的,那一双灼灼放亮的淡黄色眼睛显得极为突出。在我见过或想象出来的乞丐中,毫无疑问,他的穿着最破,身上的“衣服”明显是用船上的旧帆布和防水布的碎片连缀而成,那些奇形怪状的连缀物有铜扣、小细棍以及涂了柏油的束帆索环儿,全是船上构件,腰间系着一条带钢扣的旧皮带,那是这个野人身上最结实的一样东西。
“三年?”我惊叫起来,“是船只失事了吗?”
“不,朋友,”他说,“我是被放逐的。”
放逐?我听过这个字眼,知道那是海盗中间相当普遍又可怕的一种惩罚手段,一般受罚者会被放逐到某个遥远的荒岛上,只留给他一点弹药、干粮与水,以维持几日之需。
“是三年前被放逐的。”他补充道,“从那以后,我就一直靠吃山羊肉、野果和牡蛎过活。要我说,人到哪儿都能自谋生路,可是朋友,我心里是多么渴望能吃到真正人吃的东西啊!你身上是否碰巧带了块干酪?有没有?唉,我不知有多少个黑夜都梦见过干酪,它们多半都烤好了,表面是层诱人的金黄,可是每次醒过来时,我还是在这个荒岛上。”
“要是还能回到船上,我保证,你会有成堆的干酪吃。”
他本来一直在细细抚摸着我衣服的料子,还有皮鞋,连同我光滑的手。见着同类,这家伙就像个小孩子一样高兴,但一听到我最后那句话,他猛然抬起头来,露出一种吃惊又狡黠的神态。
“怎么,你还能回到船上?你是这么说的吗?”他急急重复道,“是真的吗,我的朋友?是不是有谁在阻拦你?”
“我知道不是你。”我回答。
“对,当然是。那么你叫什么名字,朋友?”
“吉姆,我叫吉姆。”
“吉姆,吉姆,”他不停地念叨着,显得很高兴,“你瞧,吉姆,我实在过够了这种苦日子,你很难想象我的处境。你瞧我现在这副模样,不会相信我有一个信奉上帝的母亲吧?”
“噢,不,我没想过这一点。”
“这也难怪。告诉你吧,我确实有这样一位虔诚的母亲。以前我非常有礼貌,而且受母亲影响信奉上帝。朋友,请你相信,我可以把教义背得非常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仔细分辨字句,可是现在,我却沦落到这个地步。吉姆,知道吗?这都是从我在那该死的墓石上扔铜板赌博开始的!我母亲说过好赌之人不会有好下场,结果确实被她说中了,我被放逐到此注定是天意如此。在这座孤岛上,我独自一人度过了三年多时间,经过仔细考虑,我又皈依上帝了。你可别诱惑我喝太多的朗姆酒,如果有机会,我只希望能为了庆祝好运降临而喝上那么一小杯。吉姆,我已经发誓要改邪归正,决定一心向善,也知道应该怎么去做。告诉你,亲爱的朋友,”他小心地环顾四边后压低嗓子说,“我发财了!”
这个可怜人是不是在长年孤独的生活中有些精神失常?野人本·甘恩大概由我脸上的疑惑表情猜到了什么,他又重复强调了一遍:“真的,我发财了!发财了!”
我的默不作声可能令他比较失望,这个家伙有点儿手舞足蹈,声音也不由提高了几分:“吉姆,我还可以告诉你,我会把你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吉姆,啊,吉姆!你真应该庆幸吉星高照,真应该庆幸自己是第一个遇见我的人!”
他的脸上突然掠过一道阴影,接着又紧紧抓住我的手,还竖起根食指在我眼前比画着:“听着,吉姆,你得告诉我实话,那是弗林特的船吗?”他问道。
我心头忽然生起喜悦,一个绝妙的主意瞬间形成!我相信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