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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能不能练成还是一回事。
偌大中国,从秦始皇派徐福东渡开始就在寻找人类长寿的灵丹妙药,可是没有谁成功过,我能行么?唉!还是那句话吧,走一步看一步吧。
我搂着王颖,让她在我的怀里尽情的释放着自己的情感。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能陪她的,只能是悄悄的一起落泪。作为一个男人,我何尝不想她活生生的一辈子陪着我。
过了好一阵,王颖轻轻的止住了哭泣,从我的怀里挣脱了出来,双眼通红的看着我;“大川,对不起啊!我情绪有点失控。其实,我不怕死,我就是觉得对不起你,欠你挺多的。婉儿都告诉我了,”
我心里一热,眼窝又酸了。“媳妇,一家人还说这样的话?不管你是人是鬼,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
“嗯!上官婉儿不但跟我说了咱俩的事,还帮我打通了三魂七魄,我现在是活人不错,灵魂也是健在的,所以我已经记起了过去所有的事情了。等七天之后,我会好好的待你。但是我活着这七天里你必须疼我。”泪水把王颖的脸洗涤的干干净净,娇俏可爱,那微微哭肿的眼皮又让人觉得特心疼。我终忍不住,再次把她搂在怀里;“亲爱的,我想好了,这七天过去也不怕,从今天开始我要寻找血玲珑的方子,我要改造,我要让你长生不老。”搂着王颖那娇柔的身躯,我心意已决。
王颖噗嗤一笑。“大川,这血玲珑是古代传下来的,现在已经是科技社会了。科技越发达,巫术算数河图术就越落后,想再炼出血玲珑是不可能的了。现在血玲珑把我的魂魄重聚起来我就心满意足了,只求你以后好好保护我的灵魂,我这样就可以和你厮守终生了。这样你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你即使八十岁了,我也还是20岁呢!”
看王颖笑了,我的心情倒是轻松了,看来这丫头没把重生看的那么重,不过我心里倒是看的挺重的,说实话,我还是更喜欢活着的王颖,有血有肉有情感,思维缜密,娇嗔可爱。所以,我得想个法子找到血玲珑的方子,我要让她重生。
可她说的话也不是没道理,血玲珑是2000年前炼成的,那个道士也被子昂的弟弟给杀了,现在找那方子,怕是比登天还难了。
另一句他说的也很对,越是莽荒年代,人类的异能越强大,科技代替了人类的劳作,也把人的思维引向另一个方向,医院代替了巫术,制药厂代替了炼丹厂。现在人们新科技,谁还信那些东西,长生不老本来就不存在,张三丰也不过活了二百多岁而已。
不过血玲珑的药效是真的,它确实是让死了好几个月的王颖活了过来,至于能不能长生不知道,我要的就是让她天天开开心心的活着,哪怕是没周给她吃一粒药。
所以,我要找到炼制血玲珑的方子。
“老公,什么东西啊!硌疼我了。”就在我搂着王颖胡思乱想的时候,这女孩转脸看我,把我的手给抓住了。把我手里的那盒套套拿了过来。只看了一眼,脸就刷的一下红了。“坏蛋,你天天惦记着我是么?”
我也害羞了;“老婆,我是你老公呢!”
王颖俊俏灵动的眼睛忽闪一下;“老公,所有的事情我都记起来了,其实咱俩也算不得真正的两口子,起码不是人间的两口子,你二叔只是为了平息我的怒气才把我嫁给你的。你真想要我我就给你。其实我这人很传统,你一旦是要了我,我就跟你一辈子了,你愿意?”
我当然愿意,她是鬼的时候我见识过,对我比人要更好,我心里很清楚,不管她是人是鬼,我都要和她在一起。“老婆,别这样好不好?阴婚也是婚,我二叔都读了结婚证词了,不许逃。”
王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大川,以前我打心里恨那个夜跑追我的人。可是现在我不是很恨他了。我死了才发现最值得我去爱的人是你,所以,我想缠着你一辈子,不许抛弃我。”这丫头的话一本正经,却又情意绵绵。
“媳妇你想哪里去了,我是那种人么我?爱你还爱不过来呢!”我再一次把王颖搂在怀里。王颖靠在我的胸口,头发传来一阵阵的香味,让我心旌飘摇不定,就在她的耳边小声说道;“亲爱的,我想把这一盒套套消费了。”
“不要!”
晕死,这丫头又怎么了?是不是又改变注意了?“亲爱的,咱俩是夫妻了啊!”
“就是啊!既然是夫妻,干嘛要用套套,隔靴搔痒的感觉有木有?”王颖的脸色又是一阵羞红。“人家第一次给你,你戴个套子算是什么是?”土余夹血。
一阵心花怒放,我急忙把王颖抱了起来,朝床上走去。
“不要,不能这样。”王颖胳膊抱着我的脖子轻声说道。
“又怎么回事?”我有点急不可耐了,活了小二十年了,终于可以做成男人了。
“婉儿在那边,要是被她看见就不好了,难道你想要现场直播么?”王颖手搂着我的脖子,略微浮肿的眼特迷离。用手指一指那边的魂瓮说道。
我一个踉跄,脸紧跟着一阵发烫,晕死,我跟王颖的问话不是全被她听到了!
第六十二章;唯美惊心
我把王颖放在床上,这才把魂瓮拿了起来,我得把它放到西厢房去,有些事是不能被外人看见的。
我把魂瓮放下,这才想起轩璃还在我的兜里。真是晕死了,上官婉儿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可以肯定的是,轩璃肯定是听到了。把轩璃从口袋里掏出来,这哥们眯着个眼睛,就跟要睡着似的。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装睡,反正我得把它放进去。
把轩璃放进魂瓮里,我一溜烟的回到属于我的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