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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被握住了鼻子,拼命想挣脱,可姜乐忱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紧紧抓着它不肯松手。
“钱富贵儿,我忍你很久了!”姜乐忱直接改了它的名字,曲起手指弹了弹它的鼻子,“你抢c位,挤镜头,欺负小透明,你身为早出道的前辈就这么不讲理吗?”
姜乐忱越说越气:“你粉丝五百万,就真以为自己是大明星了?你知道盛之寻吗,他粉丝有三千多万,还求着我给他写歌,请我和他合唱呢!和他相比,你算哪条大黄狗啊?”
这只大金毛哪里被这么凶过,它可是明星犬,自第一次登上荧幕以来,就被它的经纪人捧在手心里,宠的无法无天。但它偏偏遇上了姜乐忱,姜乐忱才不惯它臭毛病呢,什么大明星小明星的,既然都是哺乳动物,还分什么高低贵贱啊。
钱瑞驰被他凶的一愣一愣的,刚刚还嚣张的气焰瞬间萎了下来。
整个摄影工作室万籁俱静,安静到这时候有人呼吸太大声都会被听到。
就在这时,忽然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阵笑声。
笑声低沉,声声悦耳。
姜乐忱一愣,四处望了望,可却没看到是谁在笑。
他脱口而出:“是谁在笑啊?”
下一秒,一道充满磁性的男声从旁边那栋楼的二层传来——
——“是粉丝三千万,还求着你写歌合唱的人。”
姜乐忱:“…………”
他傻眼了,呆呆地抬起头,向着头顶看去。
果不其然,刚刚还被他“狐假虎威”的男人就倚靠在阳台的栏杆旁,一脸玩味地望着他。
盛之寻妆发齐全,如果姜乐忱没记错的话,他所站的那栋楼恰好是一家时尚杂志社。
而且盛之寻身后还跟着几个人,从打扮气质来看,很像是杂志社的编辑。
姜乐忱又低头看看自己:嗯,画着极其夸张的“精灵妆”,在寒风中蹲在地上,手里还握着一只蠢狗的嘴巴。
“……好丢人。”
小精灵真不想在地球上继续生活下去了,还是回他的宠爱之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