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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除了有几次有些郁闷,其他时候我都很高兴。蒋沉星,孟一凡,你,还有其他的同学,跟你们在一起很轻松,而且你们也从来不排挤我,觉得我是异类什么的……”
其实以庄锦路的智力,早就可以跳级去更高学府了,但他从小学到现在都坚持不跳级,就是因为很想融入班级,想跟同学们处好关系。
他觉得跳级再跳级,他可能都会没有好朋友了。
很多人都觉得他读书读傻了有些呆乎乎的,或者认为他是“肯定会看不起人的天才”。
所以那些同样优秀不凡的同学都不乐意跟他玩,怕被比得一无是处,而且庄锦路又极其受老师们的偏爱,更加惹得同学们看他不顺眼了。
他原本以为来了三中,可能同学们还是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
却没想到,能够遇到真的不在乎他什么背景,什么成绩的朋友。
他真的很高兴。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一块仰头看着天空发呆。
过了片刻,姜炜试探着小心地问他:“那,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我也是个挺不错一小伙子?”
庄锦路回过神来,忍不住弯着眼对他笑了:“嗯。”
至少刚刚姜炜努力奔跑的样子,那种为了班级荣誉而不顾一切的样子,真的很帅很有感染力的。
庄锦路以前一直想不通,既然大家把姜炜传的那么糟糕,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想给他当小弟,连群名都叫炜哥后援会。
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姜炜也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丝笑。
这时,看台上播报员在播报最后一篇过审的稿子。
“这是来自高一八班庄锦路同学的第二十篇稿子。”
蒋沉星过来说:“牛逼,路路真是写一篇过一篇,我他妈上网抄了七篇,一篇没过。”
孟一凡凑过来说:“那不是废话嘛,班长的作文都是拿去高三当典范的好嘛?”
蒋沉星梗着脖子说:“我觉得我也写得也不错啊。那句话叫啥来着,有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哈什么雷,老师只是欣赏不了我的文采。”
庄锦路憋着笑,正想开口,姜炜先开口了:“傻逼,那叫哈姆雷特,你个文盲。”
他话音一落,听到的人都惊掉了下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