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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君临来客如此芬芳,本来因为临冬的寒冷,我的嗅觉早已经麻痹,在单调的清冷味儿里鼻子没什么用,不过此刻我却闻到了从河湾及自由贸易城邦而来的奢靡,各种香水,从多恩的椰枣到多斯拉克的野花儿。
他们的衣服华丽,均为天鹅绒与精致的毛皮,我本来带着不比他们差劲的华服,却被勒令不准穿出,那样会有失仪态和尊卑。野种,野种,鄙下如狗。
我看得出劳勃国王不大喜欢卢斯·波顿,我听说过,卢斯·波顿在“篡夺者战争”期间建议劳勃处决“无畏的”巴利斯坦,这让直爽的国王非常非常不悦。
所以劳勃表面上与他客气,但是心里大概会认为他很危险,他们拥抱得很短促,倒是多米很得国王的喜爱,国王笑容都真挚了一些。
稍后,国王和公爵离开,他们大概是有话要讲,“看起来,他们去了地下墓窖,”琼恩解释道,“国王可能认识其他史塔克的先人吧,例如罗柏的伯父和爷爷。”或许吧,不过从前世的记忆来看,我觉得他是冲莱安娜·史塔克去的。
波顿的两位在和詹姆·兰尼斯特说话,多米利克看起来矜持极了,不用说,一定是受了骑士思想和传言的毒害,打心眼里看不起弃誓弑君者。
这时候该做什么呢?我看到公爵家属和王室在寒暄,兰尼斯特家的那位小个子提利昂不知道溜达去哪了,根据电视剧的剧情,大概是去避冬市集找姑娘。
“走,我们打架去,没我们什么事了,”我干脆地说道,“我们不够格和王室呆在一起,等我去换下武装衣,不,铠甲。”
“嚯,你要玩真的?”他眉毛皱得很滑稽。
“多着甲,琼恩,这也是要练习的,否则打仗的时候吧,你会发现你的手脚比你平时慢,因为铠甲的重量能成为你的累赘,你这还上长城?你懂个猫猫,琼恩·雪诺。”
“我练过着甲,你才啥都不懂呢。”
比武场只有我们在,因为只有我们是多余的人。我没有用双手剑,而是用的长剑。我用上了河湾地的技法,寓守于攻,防守反击。
琼恩习惯了北境直来直去的直爽招数,一时错招连连,头都被我敲肿了。
“这什么花招?!”
“这不是花招,看好你的剑柄!”我简单地指明,我喜欢这种不用思考的场合,就像是在海疆城一样,没有太多的花哨,只有汗水和钢铁,“交击,你试试,看我示范一遍!”
琼恩学得很快,比我快,他有成为传奇骑士的潜质,我反应不如他,很快就互有胜负了。
我们把长剑转起了风车,我们举起利刃从肩膀之上开始,在防守的同时进攻对方,偏开对方的锋芒,刺劈对方的弱点。
钢铁互撞,鸣响阵阵,比斗总是在一两招之内结束,真实的剑斗就是那么快。有时我们同时击中,“杀死了”彼此。有时我们长剑相交,距离拉近,旗鼓相当,然后尝试把对方摔在地上,剑术从不优雅,我喜爱实用。
“等等,我头发散了,一分钟。”我喘着粗气,重新把发丝纠集系好,在脑后扎成一个小团,免得干扰动作。琼恩在刚才那一轮被我扳在了地上,我发现他直勾勾看向我的身后,“怎么了?”我转身。
卢斯·波顿静静凝视,眼若冰霜。还有国王和艾德公爵也在观望这里,以及他们身后的一票人。我深吸一口气,闯大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