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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倒是不爱打家劫舍,但是很喜欢建立自己的规则,可以说组织帮派的经验极其丰富,还有一个领主梦。
“组织你们的人,立刻进去维持秩序。”
“小姐,”海尔抵近,让我的卫士有些紧张,他悄声道:“里头的暴民都是难民和跳蚤窝里的渣滓,灰卫也一样啊,我怕这群瘪三,”你不是瘪三?“不但不会动手,反而会混在一起,加入暴动,到时候就更难压住了。”
这倒是,原本我是觉得灰卫和难民是同一群人,让灰卫出马不至于下手太狠,也不会加剧市民和难民的矛盾,现在看来还是想简单了,这群灰卫编制时间不长,而且本来就脱胎于河间难民之中,只怕自己也会乱起来。
“让他们别带刀子,带棍棒,”我吩咐道,“齐喊口令,让大家伙儿安静,之前不管拿到什么都不算抢的。”暴动还是得绞死一些人,否则尝到甜头以后这些伙计还会再来,不过,这件事稍后再说,“对了,捉到总主教和其他主教的,有赏金,你们带队进慢一点,整齐一些,不要发生冲撞,队伍最后的拿长矛。”
“喊话喊什么,小姐?”
“我们理解他们的愤怒,知道他们的苦衷,和他们感同身受,但是杀戮与仇恨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事态更加严重。”这件事是个好借口,可以让我进一步加深对难民的控制。
他们领命而去,我看到斧刃正擦着汗,他头上肿了一片。
“怎么了?”
“我想维持秩序,小姐,我得说,活着真好。”
看来,外头看着都算还好,大圣堂里头更残酷。“能动弹吗?”
“可以,小姐。”
“我们之前征集了几个团的民兵对吗?骑马去几条街道的各个行会,是他们出马的时候了。”通过种种减税政策和对难民以及局势的宣传,我侥幸从这帮君临本地刁民中征集了一群民兵,不到五千人。
五十万人口的君临,才有不到五千的民兵。
“对了,你可以和那群商人工匠说,难民正在暴动,要是小伙子们不出手,明早就没君临这座城市了,说严重一点。”年前才有一场“狼晨”,现在又来了一起“花败之时”,也不知道住在君临究竟算是幸福还是不幸?
嘟——嘟——嘟,小号吹响,灰卫迈步向维桑尼亚丘陵上行军,一队接着一队,站着时候还好,一走起来又没了个形状,他们要成为军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如今我手下大概有五支武装,一支是剥皮人卫队,加上亨得利·布雷肯那二十多个红色战马卫兵,三百人不到,这是常年练习技艺的队伍,由跟着我自北境来的老人和佣兵、军人组成,可以和任何一支军队硬碰硬。
其他的嘛,六百名金袍,伦赛人还算靠谱,时常训练,目前我的金袍要比杰诺斯·史林特的金袍精锐不少,比民兵和农兵也强很多,但是也就那样了,打起硬仗来依旧不靠谱。
红人庄园的新兵不过才有三百多个,他们还需要很长时间的训练才行,不知道艾德威镇长在南方过的怎么样,什么时候回来?
至于灰卫和民兵,需要时间,需要花力气,编成的时间太短,而且由于这个时代的效率原因,所以纪律很松散,所以,暂时不足以依靠。
我觉得在伊耿历300年这个时代,能够组织小批的精锐尚有可能,但是要组织前世现代那种常备军团,会有些荒诞,且走且看吧。
反正,有了钱,我可以想办法雇佣佣兵,然后去找波顿家的伯爵大人算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