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几乎立刻就看到一个女孩穿着这套铁壳子摇摇晃晃,迈起步子时叮当作响。
“为什么我会被这种没品味的傻子给抓住?”
詹姆陷入了沉思,这恐怕证明他弑君者也糟糕透顶得很,连这么熊的小丫头都能随便欺负。
【黑河湾,莱雅拉】
感觉有人在骂我?我揉了揉鼻子,此刻君临城内外会骂自己的人多了,除了对兰尼斯特做了一点好事之外,我可算是丧尽天良。
“加快!”
大船分散在河湾内,以免被潮水裹挟着相互撞上,所以脱险之后,我们还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出发。
“问问他们,珊莎和莱拉去的哪艘,我也去。”
“小姐,我问到了,是那边的谷地船,海鸥之傲,格拉夫森伯爵本人的船。”
格拉夫森本人的船?
“小指头在海鸥镇的时候,只是一个税务官,居然和本地的格拉夫森家族那么要好?”
维斯特洛有五座万人以上的城市,君临、旧镇、兰尼斯港、海鸥镇和白港,每一座城市的领主家族都可以傲视一方,想想曼德勒家族在北境,海塔尔家族在河湾的地位就知道了。
所以,不应该啊,在当时,和小指头教好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认识莱莎夫人,不过,格拉夫森伯爵会缺少见到莱莎的机会吗?按照他的地位来说,不会。
所以,这就很奇怪了。
等等,等等,等等,珊莎和莱拉被接过去了。
莱拉不提,莫尔蒙家无足轻重,而珊莎可是史塔克家族的闺女,其继承顺位次于罗柏、布兰和瑞肯之后,这是北方的规矩。
可是按照南方有些地方,例如多恩那边,娜梅莉亚女王带来的继承法来说,罗柏没了,就该由珊莎继承,这可是干涉北境的好理由。
【君临,弑君者】
咚!门被敲响。
“异端,这里有异端!我听到有小女孩的声音。”
“七神万岁!!!”
烧焦的味道开始弥漫,詹姆猜,门外的人在烧大门。
弑君者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很不合身的“万家骑士”铠,他昂首挺胸,一如自己年少时的偶像一般。
亚瑟·戴恩,少年詹姆永不忘怀的那个人。
十五岁的那年,战斗在御林打响,侍从单膝跪地,“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祖传巨剑“黎明”搭上他的双肩。
这把剑已然湿透,那是微笑骑士的血。
那时候的微笑骑士是御林兄弟会的传奇,其剑术无人能敌,他是詹姆·兰尼斯特的格雷果·克里冈,笼罩在年轻侍从心头的魔山,有魔山一半的身材和两倍的张狂,当时维克多·提利尔爵士就在他面前死于他手。
詹姆痛失同伴,高庭之血就溅在了他的金发上。
如此温凉,就像是瑟曦的吻,冷酷隐然。
侍从一怒,不惧强敌,詹姆·兰尼斯特乃是十三岁的比武冠军,面对传奇又有何惧哉?他的剑迎上了传奇的剑,利刃如此锋锐,就在詹姆眼前。
然后戴恩家族的亚瑟来了。
他傲然邀战,微笑骑士自然放过了不起眼的侍从,没有劈上终结的一剑,之后其佩剑却被“黎明”所断,碎铁飘飞,“黎明”悬止。
对,黎明。
詹姆记忆犹新,那把“黎明”,剑身苍白好似乳白色的仪地琉璃,乃是用坠落之星的精华所锻而成,瓦雷利亚之刃世上足有数千,而繁星降下的黎明之剑,此世唯独一柄。
正是这把搭在侍从詹姆肩膀上的黎明,他记得,亚瑟不屑于与被砍断了剑的微笑骑士决斗,他让他去取一把新的,再来一决生死。
“其实我想要的是你的‘黎明’。”发癫的爵士说道,咧出的笑容让人心肝俱颤。
杀了“拂晓神剑”,“黎明”一剑自会归于御林的微笑手中。
“很好,”亚瑟·戴恩欣然面对他的挑衅,“那我给你,爵士。”
亚瑟没有食言,他给了微笑骑士自己的剑,黎明划开肩膀,将微笑骑士切为两半。
然后,疯骑士的血还淌在“黎明”剑上,就这样搭上了詹姆肩头,永远留在了弑君者的心里,詹姆跪下时还是侍从,起身时,已是由白袍中的传奇所晋的爵爷一位。
“很英勇,詹姆爵士,看得出,你和我,我的白袍弟兄,是一类人,你会一直英勇下去。”
他坚信,他会英勇抗敌,他会是国王身边的雄狮骑士,声名一如拂晓神剑,为万人钦羡。
然后是错误的春天那些年,御林铁卫詹姆杀死了自己的国王伊里斯,而亚瑟·戴恩站在极乐塔前浴血奋战,只因身后的塔中是莱安娜和其肚中的坦格利安血脉。
现在,弑君者詹姆的身后是他的姐姐和女儿。
而他双剑在手。
火燎门扉,撞锤砰然,灰烬飘飞在空气中,燃烧的烈焰让他眼前红得亮堂。
对,红色,兰尼斯特的红色。
弑君的狮子看着狰狞到扭曲的脸越来越近。
“异端!钱,还有女人,该死的都给我!!!”
“我只有剑。”他高声回答,头盔已经掩盖了金发,骑士的步伐铿锵作响。
“剑?给我剑!”
不是黎明,只是凡铁,却正在手中。
“好啊,”詹姆笑然,“我给你我的剑,绵羊。”
在千万个发了疯的小绵羊身前,狮子露出了獠牙利爪。
冷光绽放!
“听我怒吼!!!”
作者的话:我笔名是兰尼斯特夫人(斜眼),所以有书友问,为啥你顶着兰尼斯特的名字却专门和兰尼斯特做对呢?下一章君临的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