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俘虏,必须为我效力一定年限,才能被释放,而要获得洛恩王国的公民权,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我不管你们是谁家的种,表现出你们的才能,然后,获得你们的权位,容我提醒,如今王国新近成立,正是用人之时,到处都新秀迭出,你们的未来,就看你们的表现了。”
伯比尼达,“哼。”
“席恩,你负责管理他们,交给你了。”
这事儿解决以后,我们过关很快,毕竟我是在女王堡辖区内有好几处庄园的撒拉爵士。
考虑到我的北境口音,我猜任何一个熟悉剥皮团的人,都会把我归属到红王亲信那一类,西佛那样的,最好别去得罪的人。
如果说当年的红简妮没有背叛我,或者达莉没有离开的话,身为贴身侍女,她们的影响力恐怕也会很让这些官员们心惊胆战。
我突然想起我被遗忘在了野种庄园外的那两截尸身,渔民的女儿贪吃鬼达莉,还有小熊莱拉和克蕾·菲林特。
好像我很久都没有类似闺蜜这样的朋友了?
自伤心领开始,我们换马走陆路,一行三百人,沿着洛恩河以东前进,途径阿·诺颐抵达科霍尔,与自由团汇合,然后向西跨过暗流河,前往诺佛斯。
伤心领到阿诺颐之间的洛恩河东岸有一条简单的小路,这里还是一片荒凉,野林处处,夜里有狼啸豹鸣。
原因是多斯拉克人。
洛恩河保护了西岸的城市和村庄,可是东岸到多斯拉克海之间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因此,没人愿意来这里领受数年一次的马人劫掠。
也因此,路上我们遇到了一年未见的捕奴队和路匪,好好地用血洗了洗剑。
第七天我们抵达匕首湖畔,“诺伊索斯剑术不错,”我赞赏道,“而且多才多艺,你蛮喜欢用一些小玩意儿的?”
诺伊索斯现在身着皮马甲和简单的皮革甲,他确实身手漂亮,“飞刀,抓钩,弩机,弓箭,我从小就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为了耍帅?”
“对,美人,”他大喇喇地承认,“帅吗?”
“不赖,”我支着下巴,“就瓦雷利亚人里,你是我认识的最帅的一个。”
接着,我话音一转,
“但是,伯比尼达,你还没有表现出你的用处,如果你派不上用场,我就只好送你去伎院卖你的脸和肉了。”
“我们是敌人,”他强硬地回复,还给了有些忘形的诺索伊斯一记眼刀,“我不会为你效力的。”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高贵的人,绝对和奴隶这个身份无缘,你是不是觉得,你们瓦兰提斯的奴隶生而如此,天生就在替你们干活?”
我猜,就伯比尼达所见的世界里,他永远都是自由人,可以好吃懒做,不用付出努力,而奴隶们天生就该干活,在他视线里也确实如此。
所以,他想当然地以为,一切都是生而注定。
可惜不是。
“席恩,从今天开始,不准伯比尼达吃饭,直到他做事为止。”
“等等等等,”伯比尼达还没说话,诺索伊斯已经急忙抢先开口,“等等,额,撒拉大人,你看,是这样,他是个学者,写诗,文学,还有知识和律法经典,这些是他擅长的。”
“一个瓦兰提斯式书呆子?”
我要这种人干嘛,给我唱颂歌?你看他这表情,不骂我才是有鬼了,还夸我?
“那,还是把他宰了吧,省得他写书黑我。”
席恩朝我点点头,提起了伯比尼达命运的后领。
“等等,等等!撒拉大人,先等等,”他声音挺高,“他那个…他只是一直耿耿于怀,因为您说过瓦兰提斯蛮族这种话。”
“那,就准你们瓦兰提斯人说我们是蛮族,不准我们说你们咯?双重标准要不得啊,少年。”
伯比尼达大吼,“我,从来,没有说过你们是蛮族!没有!”
看他气呼呼的模样,白皙的皮肤上青色的血管很明显,整个胸膛都在起伏,还有脸,像是红得要滴出血来。
“实际上,他是个废奴主义者。”
是吗?我皱眉看看远处在洗野菜的奴隶伎女泡泡香,他都没和她说过半句话。
“这个我不关心,”我说,“很抱歉,我其实并不觉得哪个民族是真的野蛮,既然如此,那就暂时留你一命,等你表现自己的才华吧。”
这事儿暂时告一段落,我差不多也把这二位拿捏住了。
比多斯拉克人简单,文明人就是好摆弄。
唔,该怎么利用他们的身份呢?我可没忘了他们都是显赫的瓦兰提斯贵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