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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城里派出的好手鱼贯而出。
第一场是韦伍德家族的军士艾瑞肯对阵“羽毛蛋”康恩,这个军士斧头耍的不错,比对方还要蛮横,铁橡城胜出。
第二场是莫顿爵士和“烂爪子”托瑞克,靠着板甲与利剑,莫顿轻取对手的脑袋。
第三场,第四场,两个韦伍德的可怜虫被贾格特和黑史密折磨得很惨,高山氏族获胜。
五局三胜,转眼间想赶我走的铁橡城,得靠我才能幸免于难啦,赌注是败者失去一切,胜者凯旋高歌,这些韦伍德家的人对我又不好,要不要故意输一输呢?
最后,轮到我了,我的对手正是这一队氏族民的头头,冈梭尔,那个冈恩之子。
“你剑用的如何?”莫顿爵士在我身边低声问,他身上沾着失败者的血迹。
“还成。”我回答,“待会再借你的剑用用。”
“两把剑?”
“多恩勇士密如沙,打架都是用两把,银色笑星一出手,管把蛮子打趴下。”
莫顿毫无幽默感:“世界上最该被吊死的,就是多恩来的吟游诗人。”
哈,这个莫顿·韦伍德肯定被多恩来的小帅哥戴过绿帽。
我出列站定,左右手分别是一把武装剑,“你是他们的头头?”冈恩之子冈梭尔走上我面前,他戴着牛角盔,手头是一把猎刀,和一把斧头,双眼正打量我的链甲衫和手头的利刃,还有遮严实的脸蛋,“我会割掉你的下头,喂山羊。”
“等等!”戴着羊颅的人出声,我注意到这个领袖身边有个满脸皱纹的老女人,他吩咐道:“冈恩之子冈梭尔,给你的武器点上火。”
嗯?
等等!
我再看了一眼那个羊颅和他的老妇。
这是看出我是尸鬼了!?
这群人里有巫师,或者巫婆,毫无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