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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特】和一整支护卫队。”
“而我也会因为这举动害死随我而来的士兵,对吗?”我置气道。
这老不死的又咒我,兰尼斯特的家教天下闻名,教儿子怎么当儿子还不够,这还教国王怎么当国王,当初那个“疯王”伊里斯二世,怕不是被他逼疯的。哦,对了,他还教育太后怎么当太后,这位为人师表的泰温大人可是桃李满天下,儿女各个孝顺,国王各个贤良,堪称七国楷模。
这是反话,被他教育过的人,差不多都快废了。
“听我一言,洛恩王国的红王,趁早撤兵,至少你本人得走,召集听你话的七国贵族,在黑水湾留一只快船,等到事败时把我儿子和我弟弟撤走。”
你不是管他西境去死吗?怎么又要我救你家的詹姆和吉利安了!
“算了吧,你就等着见证我的胜利,”我消遣道,“再或许是去看世界是怎么灭亡的。反正兰尼斯特家族就差你和你的次子没做过人质,你在这头当异鬼的人质,你的侏儒在那头当我造反臣民的人质,一家人凑个整齐不好吗?”
“学城会把我们评为兰尼斯特‘笼狮’的一代。”
“自信点,人质的一代,对了,关于多斯拉克人,我有个想法,你听听看行不行得通...”
关于如何设计多斯拉克人,让他们不再是自由贸易城邦的天灾,我有一些构想。出于格拉斯自由团对我的刺激,我很想向泰温讨教讨教。
多斯拉克人这个民族,原著作者是按照北美印第安人进行设计的。可实际上,北美印第安人的作战能力...要是强的话,就不会被灭族了。但是没办法,这个世界可能是有魔法,人家就是能吊打四方。
从红王的角度来看,我对这个民族的需求在于两方面,第一,保持其战斗力,和悍不畏死的豪气,以为我的南征北战提供兵源,第二,安定,偶尔对村庄的劫掠我可以忍受,但是如果发展成如前世天朝面对的那些,游牧民族的压力?那就算了,敬谢不敏,我宁愿把多斯拉克人阉割。
因此,显而易见,安排多斯拉克人时,最好的仿照对象,是前世东欧的哥萨克们。波兰人曾经为了妥当地诏安哥萨克,搞了一个“在册哥萨克”的玩意儿,虽然他们最终失败了,哥萨克人的游牧社群依旧无法无天,可是,这依旧有借鉴的意义。
结论就是,搞一个“在册多斯拉克人”,直接被我册封且世袭的特权阶级,搞一个“英杰多斯拉克人”,属于对战功的奖励,这两种多斯拉克人必有内斗,前者会面对后者的挑战,只能依附我的王国来维持自身,并成为狗腿子的表率,而后者也会被拉拢,并被我的后人列为重点看顾对象。
老实说,能学习的,类似的例子不多...总不能扯淡到搞什么牛录固山,猛安谋克吧?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哥萨克是哪里人,我没听说这个民族,但是这群人,即便痛恨你说的地主和贵族,却对你说的沙俄,有文化上有认同感,国家上的归属感,虽然他们是游牧的土匪,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很薄弱。”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想要多斯拉克人彻底为我所用,归根到底,还是要‘驯化’他们,让他们认同红王,或者说我这个卡奥,并且产生荣誉感,摇身一变成为洛恩王国的新骑士,是不?”
归根到底,还是得强势,国家得强势,看看前世的罗马,看看西晋,我头就很疼,现在多斯拉克人还算佩服我,可是万一日后成了引狼入室,那我这王国能延续几年?
我摇晃着手里的笼子,泰温的脑袋跳呀跳。
“大致如此,别晃了!这可能需要一百年,或者两百年去改造,从现在就开始。你也知道多斯拉克人是个大麻烦,可你不去忙着收拾你千疮百孔的国家,却跑来这和一群传说中的妖魔鬼怪玩战争游戏?我说,别晃笼子!”
“我们来说点新鲜的吧,提利昂的妻子泰莎,你那个儿媳现在过的好吗?”
感谢泰温大人的提醒,我这军心依旧不稳,需要再度振作。等到七国的部队到了以后,我有预感,这场战争光是能让我麾下的大军形成战斗力,就已经能耗尽我的力气。
日落时分我抵达了红人庄园,这里土地已然荒芜,我过去的宅院里长满了蜘蛛网,地上还有人和动物的粪便与尿液,似是遭受过好几次洗劫。出去购买物资的人提到,罗斯比城里依旧在闹继承权纠纷,几家几户寸步不让,甚至发展到拔剑相向的地步,最后饿死了好些罗斯比家族的亲戚,他们倒是在我来了之后,跑了个一干二净。
暮谷镇是个好地方,北边就是河间地。洛恩王国的大军沿着海岸线铺开,一万人前往过去的女泉镇,现在的新泉镇,以接应正在缓缓行军的北方联军,我特意告诫过那里是我的领地,禁止劫掠,这一万人中将有千人的骑兵进驻西边的赫伦堡并巡视三叉戟河沿岸,赫伦堡会是我的下一个驻扎地。
另有三万人集结到罗斯比城附近,以免我被丹妮莉丝的军队给突然袭击。
到了第二天的黎明时分,一支河湾的骑兵队保护着一辆马车开进红人庄园,玛格丽·提利尔,我的财政大臣,携带着丹妮莉丝的邀请函,前来觐见。
她这一次穿着灰色的裙子,内衬是棕红色的,笑容依旧婉约温柔,眼睛似要滴出水来,已然是该嫁人的年纪了。
短暂的问候,玛格丽替龙之母送来了邀约,赴君临北方十里格外的国王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