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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哄笑,“只怕可以直接用指甲轻轻掐了。”
一个汉子站了起来,推了托蒙德一把,抽出自己的锤子,“别耍花招,野蛮人,否则我就敲掉你的小小鸟。”
“既然如此,那我去放个大的。”托蒙德回道。
”我可不想闻那味!”随着野人去监视的汉子高声反对。
“可以,给他戴上脚镣和手铐,”大概是领头的男人喝令,“他要是想跑,只怕一里格之内的人都听得到。”
东西带的真全,我不禁嘀咕,我们之前进来的那一队可没带什么镣铐。
托蒙德要去排粪,自然没人想看,他和监视者走出了火光的范围,估计是怕托蒙德暴起伤人,看守离得有至少十英尺远。
他们在向外头而去。
机会!
从大厅出去自然不止一条路,毕竟这里曾经是有人居住过的堡垒,多少也有大小两个出口,我避开他们的路线,摸黑走了另外一条路,我的脚程理所当然地不快,当我爬出墙洞时,正巧看到两人在我几十米远处,我躲在墙外地壕沟之中,静静看着局势发展。
毫无疑问,这是个绝佳地机会,现在,如果是我和托蒙德夹击,那么把握会更大一些。
甚至我都不用出手,托蒙德看到我的那一刻,自己就会去寻找脱险之法!他不是坐以待毙的懦夫,而是“巨人杀手”,野人的头领之一。
而我,不论如何,都将收获一具活尸以供驱策,不论是野人,还是邪教徒。
看守不想看别人拉屎,他挑了一个位置,命令托蒙德自行其是,自己则找了个高台坐着,双目将囚犯的身影保持在自己的视野之内。
“蹲在那石头后面,露出你的手和脑袋,野蛮人。”他发号施令。
很谨慎。
如果没有我的话,托蒙德不会有半点机会。
可是,偏偏有我在场!
现在,我和这两个人站成了一个狭长的三角形。
我的右前方是看守,盯着托蒙德。
我的正面是对着我脱裤子的野人,他那话儿一般大,大腿白嫩嫩的。
我,露出了自己的脑袋,在野人的双眼前,只是一瞬,就立刻回缩。
“啊?!”我听到托蒙德发出惊呼,他过去见过我,现在,他看到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