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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要确实执行,真正将其提上日程,是在我花天酒地、为欠债所苦之后。
有一次,我尝试着用这个方法,从家境殷实的朋友家中顺走值钱货,这是我犯下第一起偷窃案。
以那枚指纹为样本,做一枚橡皮图章。对略有制版经验的我而言,并不是难事。从此,每逢缺钱挥霍我就会用这招,而且一次也没被人怀疑过。有时,是因为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报警,也有时纵使报警未等发现指纹就已不了了之,我的偷窃行径轻轻松松便能成功,轻而易举到了无趣的地步。而得意忘形的我,一错再错,最后竟然犯下杀人重罪。
关于我最后的罪行,笔录上应该都有详细记录,在此我就简短带过,总之就是我由于负债累累急需一笔钱。此时,正好某个熟人基于某种原因——据说好像是提供秘密活动经费的政治献金——必须将三万圆的巨款放在自家保险箱里一晚,这件事我是在那个保险箱前,从当事人口中听说的。虽有负债,但我在金钱方面表现得很有信用,朋友才会毫不保留地在我面前直言不讳。当时,除了当事人的妻子,还有我及两三名客人在场。
充分调查各种状况后,当晚我便以弟弟的装扮潜入友人家。另一方面,我当然也替扮演兄长的自己备妥不在场证明。我顺利潜入放保险箱的房间随后,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打开保险箱——既是多年朋友,要知道保险箱的密码可说是轻而易举——取出成沓钞票。
没想到,这时,本来关着门的房间,电灯突然“啪”地亮了起来。一时太过惊愕而转身的我,发现保险箱的主人正在我面前瞪着我……我心想这 下子已无退路,当下便拔出怀中小刀,扑过去用力刺进友人的胸口……一切在瞬间发生,下一刻他已成为一具尸体。我凝神竖耳倾听,幸好没有任何人醒来。不,就算醒来发现,或许也吓得缩成一团不敢动弹了。我迅速将橡皮指纹沾上地下的血,在旁边的墙上按个印子,定睛确认没有留下其他任何证据后,这才小心地往外退,同时确认没留下任何脚印,匆匆逃走。
第二天刑警来访,自信十足的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刑警万分抱歉,含蓄地表示,知道遇害友人的保险箱存有巨款的人,他都得逐一拜访,由于现场留下一枚指纹,拿它同指纹库中的指纹档案相比较,并没有找到相符合的,明知冒昧,但是由于我也是死者的朋友当中知道保险箱藏有巨款的人之一,因此希望能采集一枚我的指纹。我在内心暗自窃笑,同时装出对友人之死伤痛不已的语气,一边表达遗憾一边按下指纹。
“想必,刑警先生正到处寻找那穷其一生之力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