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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善于……不说这个了,有点跑题。他咽了口唾沫继续说:她回到院里取真包包,发现我竟然也找得到真包包,就麻翻我,把真包包藏在一个新的地方。再假模假式跑回派出所门口等大家。后来还掩人耳目假装跟石八斤他们一起回城。而你,是回来取她藏在这里的真包包的。当时时间紧迫,她也不可能藏到很远的地方,所以你跑回院子,更证明真包包还在院里,或者说离院子不远的一个隐秘的地方。你本来想取,可唐听山跟踪而来,把你堵住,让你交出证件。看,有点逻辑的人都会认为你和高姐是同伙,我一根筋,难道唐听山也一根筋。后来你就跟唐听山进行交易。你们偷证件原本就是想和他交易,只是计划被打乱了,被迫提前。我脖上疼痛,还是要分辩:你一切逻辑都是有罪推定,你先把我想和她是同伙,这么推下去,当然处处都证明是同伙,但真的不是的,我为什么要跟她是同伙呢?没有理由的。何无畏:有理由的,其实观察你俩很久了。第一,你买的是高姐的房子,虽是油条房,但价格那么便宜,证明她对你很好,甚至可能早就认识。第二,你们都是龙头房,利益肯定要绑在一起,你们还臭味相投,这从你经常到她家吃饭、打麻将、喝花酒等事实,证明确实如此。第三,你们在精神病院同病相怜,后来同流合污,不管报复社会还是唐听山,都要成为同伙,你们要一起挣笔钱,有作案动机的。第四,从精神状态来讲你们真的有基础成为同伙……我苦笑:你唠唠叨叨,说我精神病,我都无所谓,但我和高姐真不是同伙,这个敢发誓。何无畏哦了一声:为了她,为了排除她的嫌疑,你都可以发誓了,关系确实不一般哪……我有些怒:你总不至于说我和她是一对狗男女吧。何无畏: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然后厉声地:快说,你的同伙在哪里?我被他搞得糊涂了,顺口说:我不说。他刀指着我:哈,这下你终于说她是你同伙了吧。我气急败坏:你这一根筋。怎么也说不清,你杀了我吧。何无畏一刀柄砸在我脖子上,疼得我快休克。上来就是乱打乱踢,还喊老子要给你上点手段。打了很久。我不说话,只摇头。他表情激动,在甲板上走来走去,又冲进来,深吸一口气。我以为他又要动粗,他却用平和语气说:我不打你,我用真诚感动你。想想丁香街,一双双眼睛都在期盼你。他翻来覆去,什么历史使命,人生意义,决战就在今朝……估计把连长当初的训话全转训了一遍。我还是说:我可以对别人撒谎,却不能对自己撒谎,承认证件在我这儿,真是违背我的原则。何无畏:我也很原则,你也很原则,我们是同类。那你不如就把证件交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