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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记得了,不记得了,”邓莫迟一靠近,那人又哆哆嗦嗦地改口,“半个月多前,10月,10月13号!”
邓莫迟揪着他的头发,把他伏在地上的脑袋掀起来,盯进他浑浊的眼睛:“好。”
听起来却像是:“我回来就杀你。”
随后他把人像麻袋一样丢下,兀自走了,陆汀把一根微型定位针插进那人耳朵,赶在摩托冲出去之前跳上后座,“我先报警,折回去开飞船不划算,但那边警察肯定比我们快!”
“警察不会管的。”
“会管!”手环正在拨号,几乎要被五指捏碎,陆汀被雨水呛得咳嗽,大喊道,“他们必须管!”
邓莫迟却恢复了缄默,不再说一句话。
第39章
这种感觉又来了,它根本就不新鲜——你在做一件晚了太久的事,明知没有意义,但还是在做。邓莫迟想起很久以前自己年幼且愚蠢的那一两年,因为不想挨打所以躲到床底下,或是跑到大街上游荡,妄图就此从世界消失。
他当然能够清楚地料到被拖出去接着挨揍的命运,倘若一直四处流浪,他也会被巡警当成可疑人物押回那间平房,交给家长看管,找不到家长就直接送去人造人培训基地当义工,在重体力活上耗一辈子。实际上当歇斯底里的殴打开始,躲避就为时已晚,但他每一次仍然要躲。
原因只是在床板下、大街上那一段时间,他或多或少地能够感觉到那种被称之为“安全”的东西。
如今道理也是一样。半个月已经过去了,倘使把它当作一个估量折磨的单位,那么现在的半个小时未免显得太过微薄,太杯水车薪。但邓莫迟仍然无法放弃,哪怕仅仅是早到半分钟的可能性。他不知道弟弟在哪儿,亦不确定妹妹是否还活着,但如果活着,奄奄一息地、伤痕零落地,只要活着就好。他想尽量让她少受些罪。
因此邓莫迟把摩托时速抓到最快,抄了每一条他有印象的近路,陆汀在他背后和人争吵,“是小女孩,别人家刚十四岁的小孩被拐过去了!”信号不好,雨太大,又或是别的原因,他的通话时断时续,“我是谁?普通拨号敢给我挂断是吧,好好看看现在,专线电话,你说我是谁?听懂了就赶紧给我出警!”
他把高官子弟的跋扈尽数拿出,却并不熟练,好像自己也很累。邓莫迟默默听着,心中并没有多少期待,厄瑞波斯俱乐部的水太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