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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势要去抓,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我们从来不带泳衣,太麻烦了。大家都穿着湿淋淋的短裤和背心骑自行车回家,一边骑一边甩头,像一条条湿漉漉的狗。
偶尔会有几个大哥哥,带着猎枪和偷来的啤酒,迈着重重的步伐,腰带上垂着血淋淋的肉,到森林里猎野兔和飞鼠。大哥哥总是很跩,满身汗臭,一副看谁都不爽的嘴脸,那种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神气,对我而言有种魔力。长大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猎人都这么粗犷,也有像老罗斯福总统那种文质彬彬的猎人,专门猎杀大型动物,打完猎回家后还来杯清爽的琴汤尼,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猎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大哥哥从小就噬血,专门猎捕被枪声吓出来的小动物,前一秒还看到它像流水般窜逃,下一秒只见它已经中弹,卧倒在血泊中。
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大概十二岁,曾误打误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猎棚,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猎人都在这里扒皮、解剖动物的尸体。一串串粉红色的肉从吊钩上垂下来,表面有点潮湿,预备用来做肉干。血从吊钩滴到泥土地上,地上血迹斑斑。我在那浓稠血腥的空气中,闻到了大哥哥的味道。这才是我所熟知的猎人。
[1] 普利策奖又名普利策新闻奖,是美国新闻界的一项最高荣誉奖。——编者注
[2] 西方有个迷信是经过墓园若不憋气,就会死掉或是被鬼附身。——译者注
[3] 琼贝妮特凶杀案发生在199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被害女童年仅六岁,曾参加过女童选美赛。她在被通报失踪的八小时后,被发现陈尸在自家的地下室。这起事件在当时被媒体大肆报道,喧腾一时。——编者注
第二章
现在是酒吧的优惠时段。我放弃追新闻,在富士乡村酒吧停车,打算先去喝一杯,再到树林街一六六五号拜访安的父母罗伯特和贝丝琪。他们有四个小孩:阿什莉,十二岁;蒂法妮,十一岁;安,遇害身亡,永远九岁;小罗伯特,六岁。
纳什夫妇一连生了三个女孩,最后一胎终于盼到男孩。我边吃花生边喝波旁酒,脑子里一边想:纳什家看到小孩接二连三出世都没带把儿,心里一定越来越绝望。老大阿什莉虽然是女孩,但至少健康活泼惹人爱,反正夫妻俩本来就打算生两个,帮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阿什莉,还买了整个衣柜的洋装,每件看起来都跟蛋糕一样可爱。他们交叉手指祈求好运[1],没想到第二胎生了个蒂法妮,夫妻俩开始紧张兮兮,宝宝抱回家也不像上一次那么得意扬扬。不久,纳什太太怀了第三胎,纳什先生买了一个迷你棒球手套,戳戳太太的大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