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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的词儿他都收入耳中,不禁微微撇了撇嘴,这小子,还真想练什么醉八仙哪?
“有田倒是个好孩子,可是他俩呀,我看成不了。”张嫂已经习惯了瞎老元的沉默以对,自顾自地说道:“宋先生那么挑剔,肯把如花似玉的闺女嫁给个穷瘸子?难,难。”
瞎老元依旧没吭声,他是看着紫鹃长大的,小时候还抱着她玩儿,对紫鹃很有感情,自然也对紫鹃的终身大事有所关心。但他的想法却与张嫂,也和宋先生有所差别。
什么门当户对,知书答礼,家境殷实,这不过是表面的现象,和暂时的条件。找了这样的人家,紫鹃短期内可能过得很好,婆家不会刁难。但宋家只有紫鹃这一个独女,等宋先生夫妇不在了,娘家没了人,紫鹃受了气,都没处诉说,也没人帮她撑腰。看那些大户人家,不仅规矩多,而且哪个不娶小妾,紫鹃被父母惯的脾气,再加上那双大脚,恐怕很难在大户人家顺风顺水。
与其这样,倒不如给紫鹃找个小户人家,哪怕穷点也没关系,有宋家的帮衬,紫鹃在婆家也站得住脚,直得起腰,能把男人抓在手里。只是孟有田这腿脚,恐怕入不了宋先生的眼哪!
“这曲儿是你编的,还是你学的?”紫鹃捻着辫梢,好奇地问道。
“学的呗,俺哪有编曲儿的本事。”孟有田唱完歌,心情不错,好象又找到了前世卡厅嚎歌的感觉。
“怪好听的呢!”紫鹃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阿秀是把嫁妆拿出来了?你又买牲口,又买车的。”
旁敲侧击?孟有田不言声,只是笑,随你猜去吧!
紫鹃撇了撇小嘴儿,说道:“到了镇上,你还要买啥?”
孟有田想了想,说道:“买布,买药,买盐,嗯,好象就这么多。”
“快过年了,阿秀要穿新衣服喽!”紫鹃酸酸地说了一句,又些奇怪地问道:“买药?谁病了,买什么药?”
“谁也没病。”孟有田解释道:“俺想备上点急用药,万一,从村上跑到镇上,请来大夫,这一折腾,可容易误事。”
“这倒也是。”紫鹃深有同感地说道:“俺今天到镇上,除了去买些东西,也要去请大夫,那个名医孙大拿,给俺爹看看喘病。”
“宋先生的病重了?”孟有田关切地问道。
“还不是每年冬天就重一些,现在倒还没什么大碍,只是吸不得冷气。”紫鹃轻轻叹了口气。
第五十四章敞开心扉(勿忘国耻,牢记九一
这个,咱对治病还真没什么法子。孟有田轻轻摇头,那个孙大拿,名声不小,脾气挺大,穷家小户别说请了,就是连面儿也不易见着。他可是全县的名医,还学过易经,会卜卦算命,还在良岗庄有大片田地,算是个士绅。
要是想请他看病,很麻烦,一进门半两大烟土先过瘾,然后是四盘八碗上桌吃饭。吃了饭再抽大烟,过好瘾才开始捉脉。只要一伸胳膊,两指头一动,现大洋十块,这叫脉礼。等号完脉开了药方,三十二十块这就没准了。穷人得了病,就是快咽气了,也是不敢请他,要不连老婆孩子都卖了也没有这么多钱。
两人又走了一会儿,紫鹃突然有些幽怨地说道:“俺那个远房表姑又给介绍了一个人家,说是知书识礼,在县府当个小科员,名字,名字叫王伯高。可俺不乐意,有田哥,你说俺该咋办呢?”
孟有田抬头看了紫鹃一眼,不由得心中一动。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正是充满了青chūn气息的时候,黝黑的大辫子,额头留着象小门帘似的刘海,大眼睛慢慢眨着,鸭蛋形脸上的红晕,两个时隐时现的酒窝,好看而诱人。象杨柳一样清秀,鲜花一样娇媚,泉水一样澄清。
孟有田又不是傻子,他怎能不明白紫鹃的心思,问他这个问题,就更证实了他的判断。对紫鹃,他不是没有感情,就算是以前的孟有田,也已经到了入睡以前要胡思乱想一阵的年龄。而想的最多的,也当然是从小玩到大的紫鹃。但家境的差异,腿脚的拖累,让他只能想想,却不敢有更多的奢望。
当然,现在的孟有田并没有那么重的自卑心理,也坚信自己会比别人奋斗得更好。但眼前的障碍确实是存在的,宋先生是不会把紫鹃嫁给他的,起码目前是这样的。自己接受紫鹃,或者与紫鹃纠缠不清,可能并不会赢得美人归,反倒会让宋先生急于把紫鹃嫁出去。再加上自己已经拉上了几个哥们,租种宋家的田地,如果出现变故,自己倒有保障,那几家该如何过活?
“有田哥,你倒是说话呀!”紫鹃心中忐忑,开口催促道。
哦,孟有田回过神儿来,自失地一笑,说道:“你刚才说那个男人叫什么,王伯高是吧,王伯高,王伯高,王八羔?咋叫这名儿?”
紫鹃哭笑不得,嗔道:“你还有心思开玩笑?人家等着你拿主意呢!”
嗯,嗯,孟有田点了点头,管他什么科员科长的,好姑娘还能让给别人,跟了自己才是她的福分,有谁更知道趋利避害,有谁象自己这样禀持不打女人的信条,有谁……嗯,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好象全世界的姑娘都非得嫁给自己是的。
“你不能同意,更不能嫁给那个王八羔。”孟有田考虑清楚,正sè说道:“要嫁也得嫁知根知底,最好是以前就认识,或者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别人道听途说,那作不得数。女怕嫁错郎,男怕干错行,这话可不能忘了。”
“以前就认识,或者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紫鹃轻轻抿起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那你看谁合适呢?有田哥,你不是喜欢小脚闺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