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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呢?
格:根本不需要的.
苏:我想,许多其余的感觉......我们不说所有其他的感觉......都是不需要如此东西的.然而你知道有什么感觉是需要这种东西的吗?
格:我可是不清楚.
苏:你没有注意到视觉和可见的东西这样的需要吗?
格:怎么会有这样需要的?
苏:你知道,尽管眼睛里面有视觉能力,具有眼睛的人也企图利用这一视觉能力,虽然有颜色存在,但是,假如没有一种自然而特别适合这一目的的第三样东西存在,那么你知道,人的视觉就会什么也看不见,颜色也不能给看到.
格:你说的这种东西到底是什么吗?
苏:我所说的便是你称做光的那种东西.
格:你说得十分对.
苏:所以,光如果是可敬的,那么把视觉和可见性连结起来的这条纽带比起连结别的感觉和可感觉性的纽带来,便不是可敬一点点的问题啦!
格:应当是大可敬的.
苏:你能说出是天上的哪个神,他的光让我们的眼睛能够十分好地看见,使事物能够很好地被看见的吗?
格:大家全会一致觉得,你的意思指的显然是太阳.
苏:那么视觉和这个神的联系是不是如此呢?
格:怎样呢?
苏:视觉是无论是本身也好,或者是视觉所在的那个被我们叫做眼睛的器官也好,都不等于就是太阳.
格:肯定不是的.
苏:但是我想,在全部的感觉器官中,最是太阳一类的东西是眼睛.
格:对,它最象太阳.
苏:眼睛所具有的能力作为一种射流,乃是取自太阳所放出的射流,是不是?
格:对.
苏:所以,太阳一方面不是视觉,另一方面是视觉的原因,又是被视觉所看到的,这些不也是事实吗?
格:对.
苏:所以我们说善在可见世界中所产生的儿子......那个十分象它的东西......所指的就是太阳.太阳跟视觉和可见事物的关系,正仿佛可理知世界里面善本身跟理智与可理知事物的关系一样.
格:何以是如此的呢?请你再给我说明一下.
苏:你明白,当事物的颜色不再被白天的阳光所照耀而只被夜晚的微光所照的时候,你用眼睛去看它们,你的眼睛就会很模糊,几乎象瞎的一样,就好象你的眼睛里完全没有清楚的视觉一样.
格:确实是这样的.
苏:但是我想,当你的眼睛朝太阳所照耀的东西看的时候,你的眼睛便会看得很清楚,同是这双眼睛,却象是有了视觉.
第二十三章
格:对.
苏:人的灵魂便好象眼睛一样.当他注视被真理与实在所照耀的对象时,它就能知道它们了解它们,显然是有了理智.但是,当它转而去看那暗淡的生灭世界时,它就只有意见了,不清楚起来了,只有变动不定的意见了,又显得仿佛是没有理智了.
格:是如此的.
苏:好了,你如今必须承认,这个给予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认识中的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全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这两者更美......你承认这一点是不会错的.正如前面我们的比喻可以把光和视觉看成仿佛太阳而不就是太阳一样,我们在这里也可以把真理和知识看成好象善,但是却不能将它们看成就是善.善是更可敬得多的.
格:假如善是知识和真理的源泉,又在美方面超过这二者,那么你所说的是一种那么美不可言的东西啊!你肯定不可能是想说它是快乐吧?
苏:我决没有这个意思.还是请你再这么来考察一下这个比喻吧!
格:如何研讨?
苏:我认为你会说,太阳不但使看见的对象能被看见,并且还使它们产生.成长和得到营养,虽然太阳本身不是产生.
格:不是的.
苏:同样,你也会说,知识的对象不只从善得到它们的可知性,并且从善得到它们自己的存在和实在,尽管善本身不是实在,而是在地位和能力上都高于实在的东西.
格:〔十分滑稽地〕:呀!太阳神阿波罗作证!夸张不能再超出这个啦!
苏:责任在你,是你逼着我将我对这个问题的想法说出来的呀!
格:请你继续讲你的想法吧;如果关于太阳喻还有什么话要讲,不论如何请不要漏了.
苏:是的,还有很多话想要说.
格:那么请不要漏了什么,哪怕一丁点.
苏:我将尽力而为;但想,有许多东西将不得不略去.
格:不要减掉.
苏:那么请你设想,正如我所说的,有两个王,一个统治着可知世界,另外一个统治着可见世界......我不说"天界",以免你觉得在玩弄术语......你是一定懂得两种东西的: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
格:对,我晓得.
苏:那么请你用一条线来代表它们:把这条线分成不相等的两部分,然后将这两部分的每一部分按一样的比例再分成两个部分.假设第一次分的两个部分中,一个部分相当于可见世界,另一个部分相当于可知世界;然后再比较第二次分成的部分,以表示清楚与不清楚的程度,你便会发现,可见世界区间内的第一部分可以代表影象.所谓影象我指的最先是阴影,其次是在水里或者平滑固体上反射出来的影子或其余相似的东西,你懂我的意思吗?
格:我明白你的意思.
苏:再说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它的影象,它是第一部分的实物,它便是我们四边的动物以及一切自然物和全部人造物.
格:好,是如此吧.
苏:你是不是愿意说,可见世界的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