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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打开饼干的包装。
***
丹尼斯·贝克尔警督慢慢地走在一条僻静的街道上。
就像他所建议的那样,警官们正对在教堂搜寻钟表匠过程中发现的线索进行分类处理。他告诉萨克斯和豪曼,他记得有一家仓库刷的就是那种亮绿色的油漆,就像在钟表匠房间里发现的那双鞋上的油漆颜色。其他警官在寻找别的线索,而他则来到了这里。
整幢高大的建筑沿街矗立,虽然有强烈阳光的照射,但它依然显得黑乎乎的,非常冷清而阴郁。满是污垢的墙体,其下方离地面六到七英尺高的地方满是涂鸦,一半的窗玻璃都破裂了——有些甚至似乎是子弹击碎的。楼顶的标牌已经模糊,上面用老式的字体写着:普雷斯顿搬运与仓储公司。
前门刷着那种亮绿色,门上了锁,还用链条绑着,但是贝克尔发现侧面有一个入口,一半都被垃圾桶挡住了。门是开着的。他在街上四下打量了一下,然后拉开门,走了进去。贝克尔在这个昏暗的地方走了过去,只有一束惨白的光线斜照在这里,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纸板、霉菌和燃油的味道。他掏出手枪。他抓枪的样子显得有些笨拙,因为在他从警生涯里从未开过一枪。
贝克尔沿着走廊悄悄往前走,来到大楼里的主贮藏区——一片巨大的空地,地面上是一摊摊盖满油渍的脏水和垃圾。还有许多安全套,他觉得有些恶心。这可能是世界上最不浪漫的鬼混场所了。
沿墙排列着一些办公室,里面射出的灯光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这里昏暗的光线,当他靠近那间办公室时,他发现这间小房间里有一盏煤油灯。他还可以看见另一样东西。
一只黑色的、带有月亮脸的钟——这就是钟表匠的杀人名片。
贝克尔继续往前走。
因为光线太暗,他一脚踩到一大块油污上,重重地侧跌在地上,吓得气喘吁吁。手枪也掉了,顺着油腻的水泥地板滑了出去。他痛苦地惨叫了一声。
这时,一个男人沿着旁边的一条走道迅速跑到他身后。
贝克尔抬头看了看,正好对视着杰拉德·邓肯——钟表匠——的眼睛。
杀手弯下腰。
他伸出手,把贝克尔扶起来。“你没事吧?”
“差点跌死了。刚才太不小心了,谢谢,杰瑞。”
邓肯走到旁边,捡起贝克尔的枪,还给他。“你并不需要这玩意儿,”他笑着说。
贝克尔把枪放回枪套。“我可不知道,除了你之外还会碰见什么人。真是个诡异的地方。”
钟表匠指指那间办公室:“进去说吧。我要告诉你怎么对付她。”
“怎么对付她,”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两个人将要如何实施他们的杀人计划。
这里的“她”指的是纽约警局的警探艾米莉亚·萨克斯。
第二十九章
丹尼斯·贝克尔坐在仓库办公室的椅子上,掸了掸休闲裤上的尘土。刚才摔的一跤在裤子上留下了污渍。
这是意大利的名牌,挺贵的。妈的,可惜了。
他对邓肯说:“我们抓到了文森特·雷诺兹,还搜查了教堂。”
邓肯当然知道这些,因为是他自己打电话报警的,说钟表匠的帮凶正在西村地区推一辆购物车(令贝克尔觉得惊讶和佩服的是,凯瑟琳·丹斯居然在邓肯举报他的帮凶之前就抓住了文森特)。
邓肯还知道,这个强奸犯会在重压下供出教堂。
“花的时间比我预期的要长些,”贝克尔说,“但他还是投降了。”
“他肯定会投降的,”邓肯说,“他就是条可怜虫。”
邓肯早就策划好让警方逮捕文森特这个浑蛋;必须让警察知道,钟表匠就是他佯装的那种四处漫游的变态狂,而不是被人雇用的职业杀手——事实上,他属于后者。为了完成他的计划,关键是让文森特将警察引向他计划好的调查方向。
这个计划天衣无缝,就像钟表一样精密。其目的在于,阻碍警方对一个敲诈团伙的调查,该团伙就是丹尼斯·贝克尔利用118分局组织起来的。
贝克尔来自一个警察之家。父亲曾经是交通警察,在一次从地铁车站的楼梯上摔下来跌伤之后不久就退休了。哥哥在管教部门工作,叔叔是萨福克县一个小镇上的警察。贝克尔的老家就在那儿。一开始,他对这个职业毫无兴趣——这个帅气、健壮的小伙子想赚大钱、开好车、玩游艇、泡漂亮女人。他曾经投资过废品回收业,但是输得一分钱都不剩了,于是他决定加入警队。他从长岛来到纽约市区,试图利用警察身份再重新创业。
但他是半路出家,还假扮电视剧里那种傲气的警察形象,这些令他举步维艰,所以即使他出身警察世家,这也帮不了他(他的家人在警界属于下级警官)。警察这一行可以保证贝克尔衣食无忧,但是他不甘心一辈子都窝在警察大楼的角落里。
所以他决定要挣大钱,但不是做生意,而是利用他的警徽来勒索。
当他第一次敲诈那些生意人时,他怀疑自己会不会觉得内疚。
嗯,一点都不内疚。
唯一的问题是,为了维持他的奢侈生活——包括和一群喜欢乱花钱的女人厮混——他需要的钱远不止每周一千美元的保护费。这些钱都是通过敲诈韩国批发商人和那些在皇后区开匹萨店的胖子们得来的。因此,他想到了一个计划,组织一个大团伙,成员多达八人,都是来自118分局的警探和巡警。
贝克尔的同伙们从证据库偷出少量毒品,或者在街上缴来一些可卡因或海洛因。他们会拘留那些有钱商人的孩子,把毒品放在他们身上栽赃。贝克尔然后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