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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智与智慧、热情与悲悯,才是读者该牢记于心,让他留名青史的事情。但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选择把这件小事写出来,理由无他,只因为我认为,尽管它令人尴尬,却反映出一种温柔、心胸开阔的人格特质,代表诺顿勇于表达自己的情爱,也承认自己有所缺陷。这让我们想起了爱情——至少就很少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感受到的纯爱而言,是一种复杂、黑暗而暴力的东西,一种不该轻易互许的诺言。就算我们不同意诺顿在这方面的观点,还是可以把他当成一个健全的好人。至少这是我个人对读者的期待,不过,最后的裁判权还是掌握在你们手里,只是我早就做出自己的判断。
第二件我必须和大家分享的事,发生在我去监狱接诺顿的那一天,距今刚好一年(不过,让你我感到挫折的是,我没有办法在这里与大家分享自己的生平事迹,这当然是仔细考虑的后果,而非随意决定的)。我等待那天已有一段时日,于是提早几天搭飞机前往贝塞斯达。在某次难得的电话交谈中,诺顿先把他的计划告诉我,我回答时非常谨慎,甚至有点担心,但几小时后我就知道了,我当然愿意照做。毕竟成年后我就一直等待着这种事,而且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后悔,也没有任何疑虑让我却步。我向来忠于诺顿,此刻也看不出我有理由改变我的直觉。
我在镇上闲晃了三天,逛了很多高档的小精品店,看过我无法想象有谁会买的无用摆设(包括由设计师设计瓶子的橄榄油和醋,形状像陶瓶的灯芯草手工篮子,还有外表像灯芯草篮子的陶釉瓶子)。最后,我开车到费德列克惩教机构去接诺顿。我做了一些他交办的小事,比如到店里买一些我知道他需要的用品,也去找过他的会计师和律师。他的律师见到我,露出一种我看不透的表情,只是默默地把诺顿要的东西交给我。自从听证会之后,我就没再看到过他,我们只讲了几句话,我也没去他的实验室——事实上,我不想跟我们的任何旧识见面。
完成搜身程序后,狱方人员要我走两遍金属探测门。我把自己的和帮诺顿装好的两个包都留在车上。有人引导我到了一个窗口,签了几份文件,然后要我在一个气味不佳的混凝土房间等待。我看着时钟的分针不断移动,一直候着。我都等了那么久了,不介意多等一会儿。
过了大概两小时,一名工作人员走进小房间,跟我说出了一点差错,诺顿已于当天早上离开,此刻正在他的律师办公室等我。我当然发了一顿脾气,倒不是因为自己的时间被耽误而懊恼,而是我不喜欢诺顿离开时没人招呼他,他只能拖着自己的东西,自行前往律师的办公室。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