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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孙传庭(5/5)

明朝那些事儿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20:48:38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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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孙传庭依然毫无动静,没有人来找他,他也不去找人,只是平静地在老家呆着,生活十分平静。

  八年后,他打破了平静,主动前往京城,请求复职。

  出发之前,他说出了自己复出的动机:

  “待天下平定之日,即当返乡归隐。”

  朝廷很够意思,这人没打招呼就跑了,也没点组织原则,十年之后又跑回来,依然让他官复原职,考虑到他原先老干人事工作,就让他回了吏部,接着搞人事考核。

  对他而言,这份工作的意思,大致就是混吃等死,但他没有提出异议,平静地接受,然后,平静地等待。

  一年后,机会出现了,在陕西。

  当时的陕西巡抚,是个非常仁义的人,具体表现为每次在城墙上观战,都不睁眼。据他自己说,是不忍心看,但大多数人认为,他是不敢,这号人在和平时期,估计还能混混,这年头,就只能下岗。

  巡抚这个职务,是个肥缺,平时想上任是要走后门的,但陕西巡抚,算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没准哪天就被张某某、高某某剁了,躲都没处躲,孙传庭就此光荣上任,因为主动申请的人,只有他一个。

  孙传庭出发之前,皇帝召见了他。

  对于孙巡抚的勇敢,崇祯非常欣赏,于是给了孙传庭六万两白银,作为军费。

  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按崇祯的说法,国家比较困难,经费比较紧张,也就这么多了,你揣着走吧,省着点用。

  当年杨鹤拿了崇祯十万两私房钱,招抚民军,也就用了几个月,孙传庭拿着六万两,也就打个水漂。

  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自古以来,要人办事,就得给钱,如果没钱,也行,给政策。

  孙传庭很干脆,他不要钱,只要政策,自己筹饷,自己干活,朝廷别管,反正干好了是你的,干不好我也跑不掉。

  就这样,孙传庭拿着六万两白银,来到了陕西。

  当时陕西本地的军队,战斗力很差,按照当时物价,六万两白银,大致只够一万人半年的军饷,最能打的将领,如曹变蛟(曹文诏的侄子)、左光先、祖宽,要么在洪承畴手下,要么跟着卢象升。总之,孙传庭算是个三无人员:无钱、无兵、无将。

  但凡这种情况,若想咸鱼翻身,大都要经过卧薪尝胆、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等过程,至少也得个两三年,才闪亮登场,大破敌军。

  孙传庭上任的准确时间,是崇祯九年(1636)三月,他全歼高迎祥的时间,是崇祯九年(1636)七月。

  从开始,到结束,从一无所有,到所向披靡,我说过,四个月。

  他到底是怎么完成的,到今天,也没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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