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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不清楚莫瑞斯离去的准确时间。随着进入暮年,对于是否确实发生过此等事,他开始拿不准了。蓝屋发出微光,羊齿丛摇曳着。他的朋友在剑桥校园里朝他招起手来。朋友沐浴在阳光下,散发出五月这个学期的花香与喧哗。
然而,当时他仅仅是对朋友的失礼感到不快而已。他想起从前莫瑞斯也曾像这样失于检点,并与之比较了一下。他不曾领悟到这是终结,既没有黄昏,也没有妥协。更料想不到今后再也不会跟莫瑞斯相遇了,甚至没跟那些看见了莫瑞斯的人说过话。他在小路上等待了一会儿,随后回家去了,不但修改校样,还得想方设法向安妮隐瞒真相。
[1] 据希腊传说,他是特洛伊国王特洛斯的儿子。由于美貌非凡,被诸神或化作鹰的宙斯掠去做侍酒童子。
[2] 原文为拉丁文,语出波兰作家显克维奇(1846—1916)的同名小说。《你往何处去》描写暴君尼禄焚烧罗马城后嫁祸于基督教徒,对他们进行迫害一事。耶稣的使徒在逃亡的路上遇见耶稣,问他:“主啊,你往何处去?”耶稣答道:“我要回罗马。让他们把我再度钉在十字架上。”使徒幡然悔悟。显克维奇由于此作而获得1905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结尾的札记
《莫瑞斯》一稿是1913年开始执笔的,本稿大致保持了初稿的面貌。我曾到米尔索普村[1]去拜访爱德华·卡彭特[2],它是此行的直接结果。卡彭特有着今天人们难以理解的声誉。他是个应运而生的叛逆者。他感情用事,并且有几分神职人员的派头,因为他是从牧师起家的。他是个社会主义者,忽视产业主义[3]。尽管拥有足够维持闲居生活的收入,却提倡简朴地过日子。他是个受惠特曼[4]影响的诗人,气质之高雅,更胜于文笔。最后,他是同性爱的信奉者,有时把同伴叫做天王星人[5]。生活在孤寂中的我,被他最后的这个方面所吸引。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我将他看作掌握一把能解决一切困难的钥匙的人。通过洛斯·迪金森[6],我就像接近救世主一般,去跟他打交道。
大概是我第二次或第三次造访这块圣地的时候,火种被点燃,迸发出了火花。他和他的同伴乔治·梅里尔[7]双双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引发了我创作的动机。乔治·梅里尔还触了触我腰眼下面的部位——轻轻地,就在臀部上方。我相信他对大多数来访者都这么做过。这种触觉是独特的,我记忆犹新,正如我记得很早就失去了的一颗牙的部位似的。那既是心理上的,同时又是肉体上的触觉。它好像从我腰眼下面小小的部位直接融入我的构思,却没把我个人的意图包含进去。倘若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