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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转了个圈,想在树丛中找出一处通道。有一侧树木看上去似乎稀疏些,那方面像是西边她沿着那个方向走下去,每隔几步就回头看看,以确保自己依然能看到马车车篷那仿佛晒褪了色的蓝色,但她发现那只是一片桦树,它们白色的树干让她产生了错觉,误以为那是一处间隙。她走回马车处,开始沿着相反的方向再次前行,尽管这一侧的树林看上去比刚才那边的更深幽。
路就在仅仅一百码开外的地方。伊芙琳吃力地翻越一棵倾倒的原木,穿过密密垂拂的柳树枝条,看到了那条路。它看上去更像是一条小径,或是一个牛走的小道。这就是14世纪时英国最好的路了,正是这样的道路,打开了贸易通商的局面,把人们的足迹带到了更远的地方。
这条路仅够一辆四轮马车通过,路面被压出了深深的车辙印,树叶落满整个路面,连车辙沟里也有。路边和路面上的一些车辙里积着黑水,一些水坑里已经结了薄冰。伊芙琳正站在一处洼地的底部。从她所站的地方开始道路的坡度逐渐提高,向两端延伸,树林只覆盖到半山腰。她转过身来往后看。从这儿应该可以看到马车——只不过是一小角蓝色——没人会注意到。路在这儿一头扎进两侧的密林中,并且变得狭窄,这使得这个地方成为一处遭遇暴徒和盗贼拦路抢劫的理想地点。
这个地方正好为她的故事提供了佐证,但是从路的这段狭窄之处匆匆而过的人们永远不会看见她,就算他们的眼角余光扫到了一角蓝色,他们也会认为那是埋伏的强盗,而加紧策马狂奔。
这个事实突然摆到了伊芙琳面前——潜身于灌木丛中,她看上去更像一个强盗,而不是一个新近在路上遭遇抢劫的无辜少女。
她走出灌木丛,走上道路,把手放在太阳穴处。“救命呀,我害怕得要命!”她叫道。翻译机能够把她说的话自动翻译成中古英语,但是丹沃斯先生坚持让她记住初次开口时要说的那些话。为此,昨天下午她和拉提姆先生一直在与那些发音搏斗。
“救命呀,我被强盗袭击了!”她喊叫着。
她想过要不要在路面上躺下,但现在走到了开阔的地方,她能看出时间比她先前猜想的要晚得多,几乎已是日落时分了。如果她想看看山顶上有什么,最好现在就动身。不过首先,她需要在这个地方做些标记。
路边那些柳树周围没什么有特色的东西。她试图找到一块石头放在她能够一眼看到马车的地方,但是路边那些蓬乱的杂草丛中连一块石头的影子都看不到。她只得再走回去,穿越灌木丛,奋力挣开不断钩住她长发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