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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会儿锦瑟的心思却是和丁玲完全不同。
当庄易站在更衣间门口儿的时候,锦瑟是看见了他的。她刻意露出了一点点的缝隙,给自己的眼睛留一点点的空间,奢望着能够看一眼他的正脸。
只一眼,锦瑟的心脏就抽疼的不像样子的。也正是因为那一眼,她积蓄已久的眼泪才决堤而出。
庄易是真的瘦了,身形瘦了,脸部也瘦了。脸部的消瘦让他本就突出的五官更显立体,但却显得有点沧桑了。
只看他的脸,锦瑟就知道他这一个月的日子究竟是怎样过来的。想必,他的痛苦只会比她多,而不会少。但是,她也不敢想,害怕想。
已经坚持了一个月了,再有四个月就好了,她不想半途而废。
正如当初刑少鸿问她的时候她的回答,既然她已经出来了,在没有平安生下孩子之前她是不可能再回去的。庄易已经经历了一次失去,万一她生孩子的时候会有什么闪失,她不想让他再经历一次。
得而复失,比起单纯的失去,只会更加痛苦,痛苦百倍。
锦瑟自己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万分在乎这个男人的感受,在乎他的一举一动,最怕看到他皱眉。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当时的她就算是想破脑袋也没有想过她会成为庄易的妻子。转眼,时隔已经将近一年。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的她爱这个男人,爱他的一切,胜过了爱自己。
但是,若要让她说出她爱这个男人的具体理由,她一时间又有些说不清。她想,倘若能说出为什么爱,那便不再是爱了吧,或者是有目的的爱。
女人本就是感性的动物,容易被情绪占了上风。可能,她爱上他,只是因为某个天雷勾动地火的瞬间。也或许,她爱上他,是因为日久生情。
爱情,可以是潜移默化,也可以是一瞬间的火花。也许你起初以为并不怎样的一个人,但就在以后相处的某一个瞬间,你就确定了,这个人就是对的人。
再者,锦瑟打心眼儿里觉得,爱上这个男人其实根本不是一件难事儿,相反还很容易。他那么优秀,哪里有不爱的理由?或许起初只是好感,后来慢慢的相处,就逐渐演变成了爱。
很久以后的某一天,锦瑟回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她真正发现自己爱上庄易的时候,是她第一次离开被庄易找到的时候。那个晚上,庄易眼底的破碎刺痛了她的心脏。她才明白,那种心疼,便是爱。
只是,锦瑟有时候也在想,庄易究竟是爱上她哪一点了呢?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的呢?
老实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