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穿越 > 明史讲义 > 明史讲义_第15节(2/3)
听书 - 明史讲义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明史讲义_第15节(2/3)

明史讲义  | 作者:孟森|  2026-01-14 20:47:20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分享到:
关闭

,尚论其心事则懵如也。日月常鲜,琬琰如积,而文皇帝之心事,晦昧终古,此则可为痛哭者也。何言乎让皇帝之至德也?金川之师,祸深喋血,让皇帝苟有分毫不忘天下之心,凭仗祖德,依倚民怀,散亡可以收合,蛮夷可以煽动,卫世子之焚台,卫太子之诣阙,谁能惎之?让皇帝明知大命之不可干也,明知大位之不可再也,明知本支百世之不可倾动也,以神州赤县为孤竹之封,以休发坏衣为采药之遁,耄逊遐荒,自此退耕于野;头陀乞食,岂曰糊口四方?由是而内治外攘,逾沙轶漠,高皇帝之基业安,祖宗之统绪安,三百年之天地人鬼罔不大安,宁非让皇帝之所诒乎?让皇帝之至德,媲诸泰伯其难易尤相倍,而三百年之臣子不能言,言之不尽矣。”以下言世传诸录之作伪非实,而作《建文年谱》之赵士喆亦不过排比诸录,欲传二百年未死之人心,非争竹帛之名等语。文繁不具录。盖建文之出亡为真,而诸录则伪,谦益之分辨了然也。

《史·胡濙传》:“永乐元年,迁户科给事中。惠帝之崩于火,或言遁去,诸旧臣多从者,帝疑之。五年,遣濙颁御制诸书,并访仙人张邋遢,遍行天下州郡乡邑,隐察建文安在。濙以故在外最久,至十四年乃还。所至亦间以民隐闻。母丧乞归,不许,擢礼部左侍郎。十七年,复出巡江、浙、湖、湘诸府。二十一年还朝,驰谒帝于宣府,帝已就寝,闻濙至,急起召人,濙悉以所闻对,漏下四鼓乃出。先濙未至,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释。”宦官《郑和传》亦载此事。夫果成祖已确认火中之有帝尸,何以海内海外分途遍访,历二十余年,然后得一确息而释疑乎?濙来见时,已寝而起,急不能待明日,四鼓乃出,奏对甚久,则必有建文确踪,并其无意于复国之真意,有以大白于成祖,而后不复踪迹。明年成祖亦崩。此皆史文之明在者,可以无疑也。

近日故宫发见乾隆四十二年重修《明史本纪》刻本,以前但于《乾隆朝东华录》中见四十二年五月丁丑谕旨:“所有《明史本纪》,并着英廉、程景伊、梁国治、和珅、刘墉等将原本逐一考核添修。”并未见添修之本。岂料宫中竟有其书。《建文纪末》云:“棣遣中使出后尸于火,诡云帝尸。越八日壬申,用学士王景言,备礼葬之。”是正史早已改定,特未明诏颁行。改正原刻之《殿本》,今始传世耳。然又因以发见《四库本》之《明本纪》早用添修本,缘《四库》系写本,当时刻本未成,遂未行世。《四库本》人不易见,即有能读中秘书者,亦留心于外间所无之书,无人料《明史》之有异同,遂疑误至今,以为官修正史,于明建文竟定为焚死,其实《四库》定本早已改定。盖至乾隆时朱三太子案相隔已远,无庸避忌,乾隆初告成之《明史》,尚是康熙间所修,故有此曲笔耳。此已论定疑案之一也。

明初名教,嫡长之分甚尊,懿文太子以长子得立,既死则应立嫡孙,故建文之嗣为一定之理。燕王既篡,无以表示应得国之道,乃自称己为马皇后所生,与太子及秦、晋二王为同母,时太子及秦、晋皆已故,则己为嫡长,伦序无以易之矣。此事当见于《太祖实录》中,预将诸王之生,明著其母,故永乐中将建文所修《太祖实录》改修两次,即系阑人此等文字。后修《永乐实录》则直云:“高皇后生五子:长懿文太子标,次秦愍王樉,次晋恭王㭎,次上,次周定王。”《明史稿例议》云:“《玉牒》诸书并同。当明时,诸家颇有异议,但为《实录》、《玉牒》所压,通人多不敢置信。”至修《明史》时亦仍之。《成祖本纪》云:“母孝慈高皇后。”与兴宗孝康皇帝即懿文太子。同。然于《列传》乃漏出两证,证成祖之非嫡出。

《黄子澄传》:“子澄曰:‘周王,燕王之母弟,削周,是翦燕羽翼也。’”此可证明燕王自与周王同母,并不与懿文太子同母。周王只为燕王之羽翼,于建文帝较疏也。

又《太祖成穆孙贵妃传》:“位众妃上,洪武七年九月薨,年三十有二。帝以妃无子,命周王行慈母服三年,东宫诸王皆期,敕儒臣作《孝慈录》。庶子为生母服三年,众子为庶母期,自妃始。”此事证明周王本是庶子,故可认他庶母为慈母,而为之服三年。周王既与燕王同母,即燕王亦庶出也。

潘柽章《国史考异》云:“《南京太常寺志》所载孝陵神位,左一位淑妃李氏,生懿文太子、秦愍王、晋恭王,右一位妃,生成祖文皇帝。”潘氏引此志,尚未亲见神主,故《史例议》又力辟其妄。清末乃有李清之《三垣笔记》刊版,盖以前谓为禁书,只有李氏子孙所藏钞本,后禁网渐弛,然仍删节印行,至近年则更有足本出矣。《三垣笔记》中言北都破后,弘光复都南京,乃发旧太庙,妃神主具在,均如《南太常志》所云。由此始悟明北京太庙,一帝止有一后,继后及列帝生母皆不配享,殆即成祖迁都定此制,以便抹杀生母,不留痕迹。夫因欲冒应嗣之名,而至没其所生之母,皆成祖之贪位而忍心害理者。以前为疑案,《明史》中纪传自相矛盾。自《三垣笔记》出而证《明南太常志》之文。此已论定疑案之二也。

第六节 仁宣两朝大事略述

明之仁、宣,论者比之周有成、康,汉有文、景,为嗣主守文太平极盛之世。两朝之治,可并计作一时代。一、仁宗

(快捷键:←) 上一页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页 (快捷键:→)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