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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讲义_第34节(3/3)

明史讲义  | 作者:孟森|  2026-01-14 20:47:20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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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请汰各监局人匠。从之。此等奏议,皆不可改移之论。国之强,政之理,财之裕,皆始于官之不冗。国家至以官职为安插不事事之人之用,则能事事者亦相率而怠废,官愈多,事愈废,俸愈无限制,岂徙财力有所不给,乃至无复政事可言,此治乱之龟鉴也。

《陈吾德传》:“帝从中官崔敏言,命市珍宝。户部尚书刘体乾、户科都给事中李已执奏,不从。此即《体乾传》中事。吾德复偕已上疏,此在体乾罢后。曰:‘伏睹登极诏书:“罢采办,蠲加派。”且云:“各监局以缺乏为名,移文苛取,及所司阿附奉行者,言官即时论奏,治以重典。”海内闻之,欢若更生。比者左右近习干请纷纭,买玉市珠,传帖数下,人情惶骇,咸谓:“诏书不信,无所适从。”迩时府库久虚,民生困瘁,司度支者日夕忧危,陛下奈何以玩好故费数十万赀乎?政等献谄营私,罪不可宥,乞亟谴斥,以全诏书大信。’帝震怒,杖已百,锢刑部狱,斥吾德为民。”

《刘奋庸传》:隆庆六年三月,上疏言五事,其三言:“慎俭德。陛下嗣位以来,传旨取银不下数十万,求珍异之宝,作鳌山之灯,服御器用悉镂金雕玉。生财甚难,靡敝无纪。愿察内努之空虚,思小民之艰苦,不作无益,不贵异物,则国用充羡而民乐其生矣。”因帝不久即崩,而所嗜好者不过如此。且一鳌山之灯,历年见之谏疏,可见童心永不能革。疏人,帝但报闻,不怒也。而高拱以为风刺及己,由尚宝卿谪兴国知州。奋庸与拱同为裕邸讲官,拱以旧恩为首辅,奋庸久不调而持正论,遂遭拱忌。

隆庆六年闰二月丁卯,初十日。御皇极殿门,疾作,遽还宫。五月己酉二十五日大渐,召大学士高拱、张居正、高仪受顾命。庚戌,二十六日。崩于乾清宫。穆宗顾命之词,《史》以高拱著有《病榻遗言》一书,自述其身受穆宗殊遇,而遭忌于居正,为所倾。居正之倾拱自实,当叙人万历初朝局。至其述顾命语及其时日,考之皆不甚可信。今《病榻遗言》自有行世之本,《明史稿》颇采之,《明史》即不用其语。

第五节 正嘉隆三朝之学术

明代学术,皆尊程、朱。自正德间,王守仁始有直接孟子以学孔子之说,于宋儒则尊陆九渊之学,而不甚满于朱子。嗣是以来,其说亦风靡天下,而尊之者曰:“无姚江,则古来之学脉绝。”毁之者曰:“与朱子异趣,颇流于禅。”自此程、朱与陆、王分为道学中两派,辩论相激,至诋守仁为异端。同时有湛若水,初与守仁同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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