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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
第四,我不该把衬衫放在洗衣机里。我的确不知道洗衣机是坏的。
第五,我不该把我的日记藏起来。我一直在想,泄漏我秘密的那张照片和日记是怎么落到陈剑河手里的呢?现在我终于想起来了,杀死萧和林之后,为了避免家人知道我的事,我就将照片撕碎跟那本日记一起扔在一堆旧书里,后来我发现它们被我妈卖到了废品站,这真是一个大失误,我应该一开始就烧掉它们的,但是我找不到可以烧掉它们的场所。我知道它们被卖掉后,曾经去废品站找过那本日记,但没找到。现在回想起来,在废品站跟我说话的那个人就是陈剑河,但是我当时完全没注意到他,上了大学后也没有认出他来,他有一次跟我说他认识我已经很久了,但当时我对这些话背后的意义一无所知。
(我不知道我跟他成为大学同学是否纯属巧合,但你应该看到,我在日记中曾经提到我将报考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如果他真的爱我,如果他曾经跟踪过我那么多年,如果他曾独自去深山找过那两个人的埋尸地点,并且把他的蝴蝶标本留在那里,那么他跟着我上这所大学应该也没什么可惊讶的。)
第六,我不该把客厅地板上的酒瓶放进陈剑河的衣柜,那是我当时的突发奇想。上一次,我曾经看见张兆勇拿着酒瓶进到他的房间,所以这次我也照做了,我以为这样可以增加点效果,让警察认为陈剑河是个精神错乱的人,但是我忘了我是最后一个进入这个房间的人,而且也是在张兆勇之后唯一一个打开衣柜的人,你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我,这真是太大意了。
最后,我话太多了,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言多必失,这句古训一点都没错。
我真没想到,我犯的错误会那么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我知道你已经仔细阅读过我的那本日记,也许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这称呼很好笑,不过仔细想想也的确很相称,老实说,我才不在乎你究竟怎么想,但作为对手,我欣赏你,所以我想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我从小出生在一个冷漠的家庭。我的母亲是一个粗俗不堪、自私无知的女人,她把所有的爱和精力都倾注在我的弟弟身上,而我的父亲又是那么懦弱无能,除了对老婆言听计从外,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我母亲向来就不喜欢我,当然,我也不喜欢她,我跟弟弟的关系也很紧张。所以可想而知,在那个家里我是什么样的处境,我常常感觉自己是个多余的人。由于在家里得不到任何温暖,我决定到外面去寻找爱我的人。
我是高一那年认识萧广明的,他是我们班的历史老师,我第一次看见他就喜欢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