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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荡妇了?再嫁后幸福的例子也居多。
要说公平的话,男女离婚,应该是双方都发生过婚外情。不公平的,是只有单方享受。
我也从来不反对离婚,友人之中这种例子不少,这些人都很正常,社会也从不歧视。我反对的,只是违反了当初在婚礼上照顾对方的诺言。
不过,有些例子是可以谅解:
“她变了。从前是一个同情心重,处处原谅别人的人。现在她尖酸刻薄,处处挑剔人家的毛病。”
“他现在自高自大,已经不是我嫁的那个谦虚男人。”
朋友常那么向我诉苦,我说一要是离,一要是忍。你们没有违反诺言,因为你们答应过的对方,已不是同样的一个人。
我们尊敬的南非总统曼德拉也离过婚,因为他发现妻子已是两个人,是个例子。
互相尊敬,是基本的礼貌
越来越觉得自己患了洁癖。
不干净的东西我不怕,但是却一直想躲开不喜欢的人,这种洁癖,也许是对人类的洁癖吧。
首先,我很讨厌人家一面讲话一面拍我。美女我不反对,对方是个男的,我一定逃之夭夭,那种被拍手拍脚的感觉,是极不舒服的。
我也怕那些把一件事讲两次的人,笑话也要重复,有的还要将同个故事说三次,非这般,对方听不懂似的。
声线有如鸟类那样尖锐,或像抽了大烟那么沙哑,也极难听。有时他们不讲话,也惹人反感,像不停地吸鼻涕。真想递包面纸给对方,让他一次性喷出,好过嘶啐嗦,稀里哗啦。
不断地咳嗽,我倒不在乎,感冒嘛,自己也常患这种毛病。
生鼻窦炎的,哼哼哈哈,我也能原谅,这是他们控制不了的,听起来不那么刺耳。
惹人反感的是坏习惯:当众弹指甲、挖鼻、抖腿的行为,本来可以更正的,为什么不去努力,一定要让对方忍耐这种丑态?
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有一份互相的尊敬。不管是长辈、同年或对年轻人与小孩,比我有钱或贫穷、知识高与低,都有这份尊敬存在。也许,这就是基本的礼貌吧。
不懂得礼貌的人,和一块肮脏的草纸一样,一接触,便得到传染病,得拼命去洗手。
遇到这种无亲无故的家伙,前来称兄道弟,或连姓带名的呼喝,我就得避开。
有时跑不了,唯有面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