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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从传呼机上下手(2/2)

平城警事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12:04:39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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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呼叫过七部传呼机。

  其中六部传呼机的号码和唐有志他们摸回的情况对照,都是与林子雄有过联系的本地电话号码所有者的传呼机。

  这部分人经过调查,案发时间段都有不在现场证明,目前暂时排除了嫌疑。

  另一部传呼机的呼号为2xx18,许丽霞给这部传呼机发过三次信息。

  第一次的时间是十月六日十四点十五分,内容为“回电话,92xxxxx8“。

  第二次的时间是十月二十九日二十一点十二分,内容为“回电话,92xxxxx8”。

  第三次的时间是十一月五日十六点三十七分,内容为“二利,房子的事办的怎么样了,回电话,92xxxxx8”。

  92xxxxx8是许丽霞的手机号码,从她的通话记录里查找对比,这三次呼叫后,在相近的时间内,都有人用固定电话拨打了她的手机。

  这三次的通话时间都不长,在二至四分钟以内,三次通话,使用的的都是公用电话。

  但是第二次通话使用的公用电话,和案发当晚九点四十五分给许丽霞打电话的那个号码是同一个号码,就是老乞丐过夜的那个电话亭里那部电话,这部电话在十月十七日二十一点三十四分也给许丽霞的手机打过电话。

  这部传呼机的机主信息显示,是下面县里一个四十七岁的妇女,上号的时间是去年的九月三日。

  当地的派出所已经核实过了,这个妇女没有传呼机,去年的七八月份她来过平城,逛商场时钱包被偷了,本人的身份证连同三百余元人民币被盗。

  这部传呼机与被害人徐丽霞有过直接联系,极有可能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持有,查找这部传呼机是眼下的当务之急。

  现在可以肯定,这部传呼机是冒用这个妇女的身份信息办理的开机业务,也许就是偷走她钱包的小偷所为。

  跟小偷打交道,是反扒大队的强项,王宇已经联系了反扒大队的副大队长闫福俊,让他安排人打听这个“二利”下落。

  现在假设,十一月五日二十一时四十五分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的两个男青年是犯罪嫌疑人,那么其中一个很有可能就是“二利”,找到这个“二利”,案情会有重大突破,这是可以肯定的推断,查找二利的工作刻不容缓,立即就得开展。

  唐有志和王宇做了分工,他带南城刑警队的人,针对林子雄、许丽霞身边的关系人展开工作,查找“二利”的下落。

  王宇和重案队的人去找闫福俊,与反扒大队配合,打听这个“二利”。

  从南城分局和唐有志分手出来,王宇让崔海开车拉着他们几个人来了平城火车站。

  崔海没有把吉普车停在火车站广场的停车场里,而是放在了铁路局办公区院里。

  崔海和王宇嘀咕了几句,就自己下车往院外走了。

  唐晓棠有点奇怪,去找闫福俊该回市局刑警大队呀,他们在第四排,来这儿干什么?

  巴鲁阁看出来唐晓棠的疑惑,对她说:“这个点儿下午四点了,正有几趟火车先后进站,打扒队的人在这儿‘赶点儿’呢,队里没人。”

  唐晓棠知道,“赶点儿”的意思是针对人员密集的场所,在扒窃案件高发的时段,反扒刑警混在人群里抓捕小偷的俗语。

  可既然是来找闫福俊,为什么要把车停在这里呢?

  她不解地问王宇:“王队,闫大队他们到铁路局里办事来了吗?”

  王宇和巴鲁阁对视了一下,笑着对唐晓棠说:“让巴哥给你解释解释。”

  巴鲁阁笑了笑,给她讲出一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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