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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过去是不吃苦瓜的。菜市场偶尔有苦瓜卖,是从南方运来的。买的也都是南方人。近二年北京人也有吃苦瓜的了,有人还很爱吃。农贸市场卖的苦瓜都是本地的菜农种的,所以格外鲜嫩。看来人的口味是可以改变的。
由苦瓜我想到几个有关文学创作的问题:
一、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提出“这样的作品能写?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作品?”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如现在的某些北京人。
二、《辞海》说苦瓜“未熟嫩果作蔬菜,成熟果瓤可生食”。对于苦瓜,可以各取所需,愿吃皮的吃皮,愿吃瓤的吃瓤。对于一个作品,也可以见仁见智。可以探索其哲学意蕴,也可以踪迹其美学追求。北京人吃凉拌芹菜,只取嫩茎,西餐馆做罗宋汤则专要芹菜叶。人弃人取,各随尊便。
三、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作品就是作品。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苦瓜就是苦瓜。——如果不是苦瓜,而是狗尾巴草,那就另当别论。截至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认为狗尾巴草很好吃。
一九八六年九月六日
咸菜和文化
偶然和高晓声谈起“文化小说”,晓声说:“什么叫文化?——吃东西也是文化。”我同意他的看法。这两天自己在家里腌韭菜花,想起咸菜和文化。
咸菜可以算是一种中国文化。西方似乎没有咸菜。我吃过“洋泡菜”,那不能算咸菜。日本有咸菜,但不知道有没有中国这样盛行。“文革”前《福建日报》登过一则猴子腌咸菜的新闻,一个新华社归侨记者用此材料写了一篇对外的特稿:“猴子会腌咸菜吗?”被批评为“资产阶级新闻观点”。——为什么这就是资产阶级新闻观点呢?猴子腌咸菜,大概是跟人学的。于此可以证明咸菜在中国是极为常见的东西。中国不出咸菜的地方大概不多。各地的咸菜各有特点,互不雷同。北京的水疙瘩、天津的津冬菜、保定的春不老。“保定有三宝,铁球、面酱、春不老”,我吃过苏州的春不老,是用带缨子的很小的萝卜腌制的,腌成后寸把长的小缨子还是碧绿的,极嫩,微甜,好吃,名字也起得好。保定的春不老想也是这样的。周作人曾说他的家乡经常吃的是咸极了的咸鱼和咸极了的咸菜。鲁迅《风波》里写的蒸得乌黑的干菜很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