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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吃的了。去厨房搜罗一圈,只得了两块锅巴,他推门进来时,看见蓝贝贝正在倒茶。
“喏,先凑合吃点。”他把玉米锅巴递给蓝贝贝,自己端起桌子上的茶一饮而尽,又砸吧着嘴唇:“这水有点麻啊。”
蓝贝贝随口嗯了一声:“可能是花椒放多了。”
蓝影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觉得整张脸都有点麻,他勉强站定,看见桌子底下有几块被挤压过的鲜艳蘑菇,在一阵头晕目眩中,他摸向了腰间的佩刀。
蓝贝贝注视着他,一脚踢翻了他的佩刀,蓝影猝不及防,仰面摔在了地上。毒蘑菇的效力很猛,他只觉得满眼都是黄色的小花瓣打转。蓝贝贝的脸在小花正中央,还是很不高兴地样子。
蓝贝贝从地上捡起了佩刀,刀刃锋利,刀身沉重,大概是一把名刀。他蹲在蓝影的身边,开口道:“蓝影,你看清楚。”
两手横拿刀身,像他杀长乐太子那样,蓝贝贝割断了蓝影的脖子。蓝贝贝力气不算很大,那把刀切断了蓝影的气管和食管,他还在剧烈地抽搐,喉咙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蓝贝贝把刀当下,低声说:“这是你、你们蓝家应得的。”
虽然是第一次亲手杀人,但他的内心出奇地平静,轻松地掩上房门,他闲闲地迈步走到前庭,店老板在睡觉,士兵们也在睡觉,他解开了所有马的缰绳,随便挑选了一匹,翻身上马,径直往南走。
天高地远,他要快乐自由地活下去。
在雨林与海洋相接的地方,犬戎族男女齐刷刷地站在一片天然的温泉旁边,他们刚刚养成穿衣服的习惯,而现在大王又强令他们脱掉。
灵犀把一大桶杀虫粉倒进了温泉里。水面上升起一层白烟,气味非常呛人。她把木桶一扔,撩了一下头发,朝人群一指:“脱!进去!”
一个年龄略小的少年哀求道:“大王,进去要脱一层皮的。”
灵犀大声道:“虱子、吸血虫、伤寒、霍乱,这些会要了你们的命!”从亚麻腰带上抽出从不离身的鞭子,在少年脸上晃了晃,脸上的神色是她随时要打人。
众人无奈,这才解了外衣跳进池子里,灵犀又把企图往下跳的女人拽到另一边:“男女分开洗!”这几个女人才不情愿地跳进另外一个水池。
她折腾了一上午,才略有些疲倦地回去。犬戎族如今都学会盖木头房子,房顶以棕榈树遮盖。沙滩上也种了西瓜,雨林边缘有芭蕉。路过的族人见了她,皆微笑着低头合掌致意。
灵犀点头,连这个低头礼都是她创造的。
这位中原的闺秀,在南边待了两年,已经彻底成了彪悍野蛮的女土匪。
那次她用计杀死了食人族后,整个犬戎都对她刮目相看,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