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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春》等。
(13) 英国音乐家,皇后乐队主唱。
遇见亚力克斯
伊娃先前抵达了位于皮卡迪利街的帕丁顿车站,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在沃尔斯利咖啡店的窗户上瞄见了自己的身影,直到此刻,她才终于搞清楚那种一直折磨着自己的感觉是什么——那是她多年以前的恐惧:穿错了衣服。
伊娃灰心丧气地看着她中年模样的倒影。为什么来伦敦跟人吃午餐穿了一件风雪大衣?她的大脑给出了一个毫无帮助的答案:因为这种衣服有一种北欧神探的气质,在朗汉普顿很时髦。其实在朗汉普顿,任何不是摇粒绒做的衣服都称得上时髦。然而腿上这条牛仔裤,她就找不到任何借口了。这个世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穿紧身牛仔裤的?她穿这条裤子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显得这么……皮包骨头的?更糟的是,她此时束手无策,因为已经12点50分,罗杰肯定已经在咖啡店里了,坐在米克常坐的位置上,打着电话,默默吃掉一整篮餐前面包。
透过咖啡店的窗户,伊娃看见办公室白领们排队等着买卡布奇诺,他们都比她穿得好看,一个个有备而来,衣服裹挟着满满的自信。真是天大的讽刺,她离职之前,刚好给“从鞋开始”的网站监制过一条病毒式营销广告,其情节跟她此时此刻的情形如出一辙:一个要去参加派对的女人不知所措,花容失色,结果只用了“从鞋开始”这个献计献策的网站和一张信用卡,她就成功蜕变,焕然新生。“轻轻一点,秒变潮人”,最后以两个人接吻收尾——还有一条铅笔裙,和一个吹风机。注意,那可是十年前的广告了。谁知道你现在需要的是什么呢?一剂全脸瘦脸针和一个……一个……
一个什么呢?伊娃发现自己也说不上来。
皮卡迪利街的尽头延伸过去是骑士桥街,她漫不经心地望了望那条街上的商店,很清楚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该去买一件什么“必需品”,尽管她确实也有时间跑过去看看。在前几年的某个节点上,她跟时尚分道扬镳,虽然她订阅的英国版Vogue、美国版Vogue还有Porter仍旧会一本又一本地砸在家里的地板垫上,但她再也没抽时间去看过。真相就是,她不再需要关心风向和潮流——不管她穿什么,米克都爱,况且黑衣服粘上狗毛未免过于显眼。其实她还是有很多衣服的,美轮美奂的衣服,但那些衣服只属于从前那个出入格子间办公室和健身房的都市女孩。连伊娃自己都不知道她现在的身份到底是什么。不做商人,不当人妻,不为人母,不是……一个有任何特殊身份的人。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挺直了身板。罗杰七十岁出头,是个极其传统的律师。他不知道风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