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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准备举行婚礼。公爵大人也被作为贵宾邀请参加,当然也就见到了新郎和新娘——然后麻烦就来了,公爵大人看上了新娘……
若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形,也只能感叹有缘无分,恨不相逢未嫁时,转身默默走人。朗费罗大人是堂堂公爵,世袭贵族,自然不会这么差劲。但直接强抢民女,那却也是触犯律法的。公爵大人苦恼不已,然后在身边人的提醒下,想起了自己原来还拥有一项特权可以行使。
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帝国历史上一份古老的法令,领主对于他封地里的所有新娘,是享有“初夜权”的,通俗点说,就是臣民们结婚的时候,领主有权占有新娘的初夜。这自然是一种野蛮权力,莱茵顿女皇统一帝国之后,在提尔教会的推动之下,议会已经颁布法令,废止了“初夜权”——但朗费罗公爵不受此限,因为根据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内,保留了“所有的贵族特权”。
也就是说,朗费罗公爵依旧拥有“初夜权”,只要他愿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的新婚第一夜。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拥有的权力,实际上公爵大人并没有当真行使过,也没这个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边的美丽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尽,忙都忙不过来,哪有空理睬。说得不客气点,治下百姓大多是农夫,常年劳作风吹日晒,以绝大多数新娘的容貌水准而论,就算白送给公爵大人,他只怕也敬谢不敏,宁愿推脱掉。时间一长,大家早就把这茬给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例外的,村女之中,也会有美人,至少让公爵大人一见钟情。而权力这东西又不像武器,只要拥有它,就算几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会生锈的。
就这样,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决定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使初夜权,而村民们自然不干——事实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经根本不记得还有这回事了。双方冲突起来,朗费罗公爵毕竟是曾经亲历战阵的人物,身边的随从虽然只有几个,却也都是昔日的亲卫精锐,要对付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压根就没有悬念。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公爵大人的心愿是能够顺利得偿的……然而正如吟游诗人的故事所说那样,意外总是会发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当时也在村中,遇见此事便出来插手。一战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狈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只是手中已经没有兵权,没法派军队去把村庄给平了,于是便告上了达劳玛城的高级法院。法院于是派出了法警,前来抓捕嫌犯。
作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们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话,应该也没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会有麻烦。伊斯塔预料到朗费罗公爵不会善罢甘休,便在这必经之路上让思思设下了法术陷阱,将这几名法警给困住了。
“原来如此。”
事情说到这里,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从法理上说,朗费罗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当权利,相对应的,村民们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义务。而伊斯塔和思思两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惩戒的暴徒了——整个逻辑无懈可击。但要论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没办法说伊斯塔和思思做错了什么。
麻烦出现了。
圣武士应该恪守律法、维护善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有些时候却也是完全对立的。便如现在,倘若梅菲斯要坚持站在法律的立场,那就应该帮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两人,保障朗费罗公爵大人顺利行使他的特权,但这显然和“善良”背道而驰。
她沉吟着,然后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么做呢?”
第四十六节实用主义
伊斯塔和思思先是赶走了朗费罗公爵,现在又设下幻境困住法警,显然是准备插手到底了。然而问题在于,他们要面对的不是三两个敌人,而是整个泰瑟尔,这一波打退了,下一波又会前来,这次是法警,下次就会是军队。任你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和整个帝国对抗,即便自己能一走了之,逃脱追捕,塔格村的村民们也会遭到牵连,那就完全失去一开始救人的本意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对方没可能想不到,既然如此,那总该有所盘算才是。梅菲斯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直接询问,想听听他们是否有什么好办法。
“哦,这个吗,其实也很简单啦,”伊斯塔轻声一笑,“我们是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自然不会和法律相对抗。”
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这句话自然是纯粹鬼扯,但后面一句话,那就颇为值得玩味了。不和法律相对抗,不等于就会遵纪守法,真正的含义只怕是采用其他方式迂回绕过。这其中的差别,要解释起来比较麻烦,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便如律师,要说他们直接对抗法律,那是谈不上,罪犯才会如此,但要说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善良市民,那显然也不可能,算是介乎两者之间。
伊斯塔的打算,乃是先用幻境将法警困住,拖延时间。芙蕾狄根据从父亲那里得来的资料,说这个法术必须有施法者居中主持,否则就会崩溃——这个说法是没错,但并不确切,真实的情况是只在法术启动的前两个小时需要主持,然后就可以自行运转,施法者便能抽身而出,做其他事情了。到时候,伊斯塔和思思便会离开此地,前往那位朗费罗公爵的城堡,“劝说”他撤回指控,放弃追究这件事情中所有相关人等
